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法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毕业论文的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抽检、评优、电子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均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
二、 工作安排
(一)选题与开题
2023年2月底前, 完成指导老师遴选与分配、确定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等工作。
1.选题。选题是确保毕设质量的关键。选题应政治方向正确,应兼顾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一人一题。指导教师、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任务书。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阅读文献资料数量和深度的要求、综述要求、论文要求、时间进度安排等。
3.开题。学生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对不符合要求者退回重新开题。
(二)论文撰写与指导
1.关于毕业论文撰写
2023年1-4月,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按照学校要求,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一般不应少于1万字。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即个案分析型、文献综述研究型和立论阐述性。建议每位同学首先考虑自己的兴趣方向、专业知识基础和论文写作风格,确定自己毕业论文的类型。
建议同学们不仅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收集资料,还要重视利用“学术期刊网”、“人大复印资料”、“万方”、“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库”等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
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其实也是每位同学了解与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重要过程。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明确规定,“毕业论文出现抄袭、雷同、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考试违纪处理”。因此,论文中凡有引征他人文献资料之处,必须在论文的注释和参考文献中准确、完整地列明。否则,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均可以认定论文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同意其参加答辩。
2.关于毕业论文的格式与书写印制规范
由于《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书写印制规范》的内容是对全校文、理、工等学科专业的毕业论文书写格式的统一规定,内容过于庞杂繁复,特删去与法学专业关系不大甚至不符合法学专业特点的内容,整理出来《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书写印制规范》,要求统一参照执行。
另有下列内容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
第一,毕业论文的注释和参考文献都是必需的,而且必须遵循注释体例和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
第二,毕业论文的结构最多包括三级标题。但是,论文包括几级标题、每级标题包括具体几条标题,都由作者视论文结构的实际需要来定。目录中的标题一定要与正文中的标题完全一致对应。
第三,毕业论文的依次包含:封面、英文扉页、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