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为深入贯彻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第二条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英文名称:HenanVocationalCollegeofLightIndustry国标代码:14607在豫招生代码:6184第四条学校地址:学校分鑫苑校区、嵩山校区、园田校区。地址分别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6号、河南省郑州市嵩山南路426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园田路2号。第五条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七条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第八条学校简介: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教职工741人,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15人,讲师264人,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240人,学院目前开设62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含专业方向),拥有校内实验、实习、实训场所9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3个,设有三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391.86万余元;建有多媒体及语音教室247间;图书馆藏41.5186万余册。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相关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制定和完善本院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和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十条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纪检检察部门负责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章招生对象第十一条招生对象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考”)。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第十二条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拟定招生计划10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后公布的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为准。第六章报名第十三条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专业填报时,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第七章考试第十四条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1.考试时间:2024年4月8日,考试地点: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单招考试分为两个考点:园田校区(郑州市园田路2号)、嵩山校区(郑州市嵩山南路426号),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分配考点。2.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进行。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的要求,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1)文化素质考试: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课程:《文化知识综合测试》(总分200分)包含语文、英语两个科目(其中分值各占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注:高中生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者,免参加《文化知识综合测试》考试。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语文和英语的考试成绩,A、B、C、D四类分别按90、80、70、60分计算文化考试总分;无学业水平成绩者,参加“文化知识综合测试”考试。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综合测试”考试,总分2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2)职业技能测试(包括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高中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分值各占100分。中职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分值各占100分。(3)第一志愿专业为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总分200分。2024年河南省美术统考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美术考试,请于3月31日前,将美术统考成绩报送至鑫苑校区招办。采用河南省专业统考分(美术类按67%计分)。(4)社会考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根据所报考专业参加职业技能测试。(5)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31日前将退役相关材料交至鑫苑校区招办。第十五条准考证领取2024年4月3日后,考生可登录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2024年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单招章程第八章录取原则及办法第十六条录取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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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 2024年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单招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