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冀医研〔2023〕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组 长:闫宝勇
副组长:王文胜、王升
成 员: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
二、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研究生的主体资格,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自下而上的评审程序,组织开展申请和评审,按要求及时报送评审结果。
三、名额分配及组织要求
(一)指标及奖励标准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今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生15名,硕士生75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名额分配及组织要求
1.根据研究生的学位层次、学位类型及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人数比例对名额进行了分配,同时由相应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名额分配及任务分工详见附件一。
2.负责组织评审的培养单位应主动联系组内单位,向学生提供申报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并以纸质版形式张贴公告于醒目位置,并在评审结束后,将推荐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评审材料上报
(一)评审材料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的组织领导、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拟推荐研究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
3.《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三)。
(二)报送时间及形式
各负责组织评审的二级单位请务必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上述国家奖学金纸质版材料(需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学院(中山校区行政楼213室)。同时,材料电子版以“2023年**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命名,发送至hbykdxyjsxy@163.com。
联系电话:0311-86266193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及任务分工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