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量质并举打造一批符合江苏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广阔、带动就业显著的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集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交流、跟踪扶持于一体的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现下达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任务(见附件)。请各市高度重视备案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0号)(以下简称《建设通知》)中明确的建设标准,在完成申报推荐、市级评审、提请局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社会公示等程序后,于8月31日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备案申请、备案汇总表和信用承诺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收到各设区市备案申请后于9月30日前集中发文备案,确认各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对发文备案的项目和基地,省级将在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奖励补助。每个项目按照《建设通知》中明确的标准给予3-10万元补助。每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60万元、每个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补助60万元,每个省级创业培训(实训)示范基地补助30万元,以后年度可根据动态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奖励补助。
附件: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任务表.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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