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达到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80%。对合格生源不足18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二)复试安排
报考我院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4)、计算机技术(085404)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安排如下:
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 15:30-17:30 考生报到与复试资格审查(计算机楼315),通 知笔试考场和面试集中地点。
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8:30-10:30 考生笔试
13:30-13:45 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学习面试注意事项等。
14:00-18:30 考生面试(按抽签顺序)
(三)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学院于正式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于正式复试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 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
2. 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3.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 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 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 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 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8. 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环节和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
1.专业课笔试环节(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科目《C语言程序设计》,考试大纲已在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2.面试环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创新实践评分,成绩满分为200分。外语水平测试由外语自我介绍和专业短文翻译组成,满分30分。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创新实践评分主要对考生大学期间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70分。
四、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 /3。
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1. 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含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官网或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
(一)复试方案在学院官网上公布,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二)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官网上统一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
(三)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在官网上公布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名单。
六、咨询、申诉与监督
学院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官网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计算机工程学院提出申诉意见。
申诉电话:0518-85895385,电子邮箱:68841948@qq.com ,联系人:兰老师。
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达楼502室。
七、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如有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计算机工程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三)本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计算机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