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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时间:2020-04-08 00:00 来源:学院办公室 作者: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国内学生)

    本方案实施细则主要参照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的《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并根据我校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组织管理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一、培养目标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国际汉语教师职业相衔接的专业学位,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适应汉语国际教育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

3.具备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

4.具有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传播能力。

5.能流利地使用一种外语进行教学和交流,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

6.具有语言文化国际推广项目的管理、组织与协调能力。

7.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1.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各类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或联考方式,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实习及毕业论文1年。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实行申请答辩制。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与汉语国际教育实践相结合,汉语国际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相结合、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与校内外行业导师为辅的联合培养相结合的双导师制等培养方式。

采取以校内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学生人数和导师人数,建立2-5人的导师指导小组,小组由本专业导师及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组成,但同时导师指导小组中必须包括有行业导师;由具有导师资格的副教授、教授担任组长。采取全日制的课程学习与教学见习、校内实习、国外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在国内学习汉语教学专业课程,并进行教学见习和实习,然后经遴选赴海外进行对外汉语教学实践,时间为期一年。

五、课程设置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安排与实施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特别是面向东南亚国家具体情况的市场和实际需求,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三大类。

    公共课国内学生注重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外语水平。必修课和选修课分为汉语本体类、对外汉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类、文化类、教育学与心理学类、外语类五个部分,为学生提供比较扎实的汉语本体理论和对外汉语教学基本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教学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对教学规律的理解与认识,提高学生自觉运用教育理论与学习理论,提高对外汉语教学的质量与效率,提高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第二外语为一种东南亚国家语言,要求学生了解其语言特点,具备基本的日常对话能力。选修课还包括中国文化和跨文化交际课程、武术、太极拳以及传统的民间手工工艺如剪纸等。

    课程学习采取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如下:公共必修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学术研讨2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学位预备课程为非汉语本科专业学生开设,不记学分,但必须考试合格。具体的课程设置见下表:

海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表(国内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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