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5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
(1)制定工作计划:学院要制定好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小组组成,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的工作要求,各环节具体安排,过程监督检查等。
(2)指导教师遴选:各学院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严格按照《细则》规定遴选出一支优秀的指导教师队伍。鼓励外聘相应职称或学位的企事业单位专家,组成校企“双导师”,共同承担论文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数量不超过8个。
(3)组织选题:毕业论文题目来自指导教师提出课题和学生自拟课题。各学院要加强选题内容的审核,其中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50%。
(4)坚持“一人一题”:杜绝雷同课题和内容。课题大小和难度适中,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并有饱满的工作量,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选题质量。
(5)工作程序:本学期第13周(11月29日)前,各学院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工作计划、录入指导教师账号、完成选题。管理系统上进行题目双选的工作流程有以下两种方式:1)指导教师录入选题(或教研室主任统一导入选题)-学生进行选择-指导教师确认;2)线下完成双选后,在平台上导出模板,填写选题信息后由教研室主任导入选题。
2.开题阶段
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开始前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完善课题研究方案,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2周内完成,并上传到管理系统中。
3.实施阶段
(1)指导教师每周应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答疑,每周不少于2 次,每次不少于2 学时,并将指导记录及时上传到管理系统。
(2)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将中期检查总结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4.答辩及成绩评定阶段
各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资格审查、指导教师、评阅人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工作。答辩安排需提前上传到管理系统,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进行检查。学生成绩分布要符合《细则》要求:优秀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