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①低保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 ②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2)孤儿需提供:儿童福利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卡)》或1-8级 《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5)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③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6)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无需提供书面材料,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国家扶贫系统核验。
四、如何申请补贴?
202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申请。
1.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2.浙里办APP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扫码获取操作指南
注意事项
1.注意查看“是否通过信息核对”字段,如该字段显示为“是”,则仅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2.注意检查收款账户信息,补贴默认通过社保卡发放。
3.两个学校联合培养的毕业生,按毕业证书发放的学校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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