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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 余向红 何军             

副组长: 任峰

成 员(以姓氏笔画排序):王建波 王植平 方国家 方鹏飞 乔豪学 任峰 刘惠军 刘威 余向红 何军 张一飞 陈志权 常胜

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

配备充足人手,健全复核机制。在分数线核算、复试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确保不出差错。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剩余招生数

上线人数

复试比例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物理学

医学物理

50

50

85

85

355

57

30

 

材料物理与化学

纳米科学与技术

50

50

85

85

355

7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物理电子学

50

50

80

80

330

1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50

50

80

80

325

3

 

材料工程

50

50

80

80

340

19

 

集成电路工程

50

50

80

80

340

12

 

天文学

50

50

85

85

350

1

 

总计

57

84

149%

三、复试安排 1.具体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3月24日14:00---17:00

报到地点:  物院老楼一楼大厅

复试群QQ号:657722760,验证身份以“报考专业(可简写)+毕业学校+姓名”格式提交(不按要求一律不予入群) 复试生全体会议:3月24晚上7:00 地点:物院老楼,召开全体复试生会议,主要介绍招生工作流程和细则及部分导师研究方向。 复试时间:3月25日全天(8:00开始) 考生不按时报到及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安排 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须准备本人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准考证、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报到时提前下发),进入复试的优秀营员如申请不参加复试(邮件表达)可以将以上材料打包,将文件按照以下命名:姓名-报考专业-优营,邮件主体:姓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材料(优营),发送到邮箱:xiongdx@whu.edu.cn.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和复试成绩。截止时间为3月24日下午5点,在规定日期之前未提交相关资料的、发送资料不合要求的均认定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形式 采用现场综合面试,面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治学态度、专业知识、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面试按照学科分组、随机抽签模式组织实施,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测试约5分钟。 4.总评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采取百分制形式,划定及格线,按照既定核算公式加权计算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综合成绩×40%

复试综合成绩=外语口语×25%+专业×75% 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后确定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剩余招生计划数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60分以上为及格。

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初试成绩达到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优秀营员,经考生申请,其夏令营考核综合成绩可作为复试综合成绩使用,总评成绩参与排名按照排名次序决定是否录取。

5.考生事宜

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

四、调剂政策

根据第一志愿复试结果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考核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学院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或“外调”的方式进行。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建成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我院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信息公开(含申诉渠道) 学院主页:http://physics.whu.edu.cn/,会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所有信息进行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A-211。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2979(工作日8:30-11:00和14:30-17:00) 电子邮件:xiongdx@whu.edu.cn QQ群:  657722760

研究生院:027-68754125,wdyz@whu.edu.cn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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