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辅警62名,其中,男性53名,女性9名。岗位信息详见《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武威市户籍(含因上学、就业等原因将户籍转出人员)。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五)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武威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七)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八)加分项
对报名应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