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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网站建设及检务公开情况第三方检查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工作对象

二、工作方法

三、工作内容

四、整体情况

第二部分 具体情况

一、网站建设基本达标,部分有特色

二、微平台建设见成效,影响力日渐凸显

三、网站板块针对性强,无障碍浏览有榜样

四、检察业务公开到位,个别信息公开有探索

五、案件信息公开有突破,专项活动有体现

六、十大业务有分工,工作报告多公布

七、领导信息齐全,党建工作有覆盖

第三部分 存在问题

一、检察业务数据公开广度和深度尚存不足

二、检务公开形式单一,新媒体亟待突破

三、公开效果有待加强,用户体验感需提升

四、信息发布有待重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第四部分 工作建议

一、制定标准,推动网站栏目设置的统一

二、便民为本,充分考虑公众的浏览习惯

三、加大指导力度,重点问题分步骤、全面改进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2020年11月,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零点公司对全国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及检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本次检查自2020年11月16日开始,到11月25日结束,复查时间截止到11月28日。

一、工作对象

本次检查覆盖全国205家检察院,从层级上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31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32家省级人民检察院),130家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含27家省会城市人民检察院、35家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68家地市级人民检察院),以及42家区县级人民检察院,从区域上覆盖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检察院。

2018年的第一次检查覆盖了175家检察院。本次检查在2018的基础上增加了30家核查单位,主要集中在检务公开情况相对较弱的地市级院和区县级院。

二、工作方法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人工在线检查的方式开展,通过初查、复查两轮检查最终完成打分。为尽可能保持检查标准的统一性,检查工作依据检查指标进行工作分解,而不以检查对象进行工作分解;在具体检查中,除个别无法截图外,每个扣分点都有截图或录屏资料留存。在复查阶段,所有检查人员交叉分配指标,互相检查,减少因个人理解差异而产生的误扣分。

需要说明的是,因人工操作,在此过程中依然存在工作偏差的可能,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

三、工作内容

在权重设置方面,目前,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基本都已完成,因此今年的指标设计更侧重于信息发布情况,更关注具体的发布内容,即检察业务信息、检察政务信息、检察队伍信息等三项。指标设置如下:

此外,今年的检查还首次增加了延伸服务得分,对于不仅进行检务公开,而且探索开展便民延伸服务的地方检察院,给予适当加分鼓励,以体现以评促建的导向。本次检查共有13个延伸服务得分项,分布在二级指标中,每个二级指标均对应有延伸服务得分内容。延伸服务得分指标设置如下。

四、整体情况

相较于2018年的检查结果,本次检查发现,检察机关在门户网站(或网页)建设、信息发布内容、访问友好性等方面都有显著提升。

2020年度评估结果显示,最高人民检察院、32家省级人民检察院、130家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均开通了门户网站,且都能打开。42家区县级人民检察院中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人民检察院1家单位没有门户网站,也没有在上级检察院网站设置相应网页。

相较于2018年检查时的175家单位中有10家没有开通门户网站或网站不能打开的情况,经过两年的工作努力,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情况显著好转。本次检查中,之前无法打开的网站中有8家单位开设了网站且运行正常,分别为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市亚东县人民检察院。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在检查之前就报备了网站正在改版审核中,无法正常访问,故本次未予检查。此外,铁门关市人民检察院依然没有门户网站或在上级院设置网页。此外,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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