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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1〕12号)(见附件1)等有关规定,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行业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依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1〕12号)第七条规定执行。遴选的行业导师应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企事业中层及以上管理者,或具备其他符合进行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的业务水平等条件,具体由各学院结合学科(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订,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学科名称和代码请参照《2024年桂林理工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一览表》(见附件3)规范填写,同时向申报学科所依托学院提交材料:申请表及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职称、学位证书、在研科研经费证明、科研项目、论文、专利、科研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依次附在申请表后装订成册一份。同时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全套(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要求生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命名为:XXX(申报人姓名)硕导资格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扫描件用于做资格审核和复核,请务必保证清晰。

(二)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表决

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受理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各学院要严格把关,推荐上报的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硕导资格条件,如存在把关不严、有明显偏差情况的将影响学院后期的推荐工作。新增硕导资格的审查列入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的考核范围。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表决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2/3(含2/3),获得全体委员一半(不含半数)以上同意者为审议通过,通过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表》(见附件4),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复查。

(三)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在6月15日前完成遴选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

1.学院提交《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表》,上报的必须符合学校文件的遴选基本条件经学院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提交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资格人员的全套(申请表和支撑材料)申请材料扫描件。每名申请人员的扫描件要求单独生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对于讲师或博士学位无职称教师,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方可申请硕导资格。此类申请人在提供相关项目的支撑材料时需做好标注备查。

3.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新增硕导资格的会议纪要、表决材料和公示材料的纸质盖章版,参照模板见附件4。

三、行业导师的遴选

为深入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各学院根据备案的行业导师遴选条件开展相关工作。行业导师应能够实质性参与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原则上每个专业学位点遴选不少于10位行业导师。各学院填写《桂林理工大学行业导师备案表》(见附件6),于6月15日前将纸质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其他说明事项

经学院审查通过备案,研究生院复查通过的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只有在实际招收了研究生后才下公文聘任,导师的任期为所招收学生对应的学制期限。学校将在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进校完成师生互选后集中下公文聘任。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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