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20号),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开展2023-2024年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实施年度考核的范围为2022-2023年度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培训机构的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办学经费、教学管理、培训实施等方面的情况。统计时间为2023年5月-2024年5月,以培训班级备案的时间为准。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2024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各定点机构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考核评估表》,形成机构《年度自评报告》,并按照《2023-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综合考核备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表要求进行材料整理汇总,形成《综合考核材料》(装订成册、有目录、注明页码)。 (二)申报受理阶段(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各定点机构把整理编撰好的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同时报送)上报所属区人力社保部门。 (三)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初评阶段(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收到材料进行初评,形成初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初评报告及通过初评材料报送至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四)考核认定阶段(2024年5月14日至5月15日)。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相关定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导辖区内有关机构参加考核。各定点机构要积极谋划,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考核评估表》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机构的自查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完整、规范报送考核材料。 (二)强化监督。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弄虚作假、侵害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要自觉接受监督。各定点机构须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三)结果应用。各定点机构要根据此次自查自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出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对于存在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不配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问题的定点培训机构,将取消其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资格。 市职建中心联系人:叶龙橡86593045 骆晓霞86036299
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考核评估表
2.2023-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综合考核备查材料清单及相关附表
3.综合考核材料(封面)
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