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2〕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速打造生物医药创新高地、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夯实高质量产业基础、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的战略部署,本委2021年起特设立临床体系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工作专班,与成员单位建立紧密联动协作机制,并明确核心工作方向为“提升临床研究能力,助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蓬勃发展”。
我委积极探索实践“产、学、研、医、资、政、用”一体化发展模式,构建产业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机制,以进一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我们致力于提升医企融合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临床研究体系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实现“以融合促进繁荣,相互成就,共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目标。
在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融合方面,我们重新界定了学科分类与建设目标,将提升临床研究能力作为学科建设的关键环节,并将学科对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作为考核的核心指标,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以推动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此外,我们持续推进生物医药产业扶持科技专项(简称“揭榜挂帅”项目),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13期,共立项1187项,企业投入科研经费(含设施设备折价)意向达7.21亿元。同时,我们已成功构建并投入运行信息化发布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运行稳定,为我市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扶持科技专项的实施与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支撑。我们始终秉持以产业发展和转化应用为核心导向,致力于引导专项的健康发展,从而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为了进一步规范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扶持科技专项项目的管理,并确保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基于丰富的实践经验,我委组织制定了《杭州市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扶持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浙政办发〔2022〕39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59号)等相关文件依据,以及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扶持专项聚焦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领域重点研发方向、关键“卡脖子”技术、亟待提高的诊疗技术以及临床短缺或短供药品器械,通过“揭榜挂帅”的形式,汇集医疗资源优势,鼓励企业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为目标与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亲清”合作,协同创新,共同推动杭州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为:
(一)总则,明确管理办法出台依据和项目性质分类,第1-7条。为进一步推动杭州市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扶持科技专项(以下简称“产业扶持专项”)的高质量实施和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办法。产业扶持专项分为研发类、临床验证类和成果转化类三个类别。产业扶持专项项目分为挂榜方和揭榜方两个实施主体。
(二)职责与程序,明确市卫生健康委与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关系及职责,明确项目流程,第8-11条。1.市卫生健康委是产业扶持专项的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是产业扶持专项管理的实施部门,产业扶持专项纳入市科教管理系统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企业和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履行产业扶持专项主体责任。2.产业扶持专项实施流程为:项目征集、项目对接、审查立项、合同签订、项目管理、项目验收。
(三)实施与验收,明确项目在实施和验收过程中的内容和职责,第12-19条。1.发榜方和揭榜方需签订任务书和合同,项目变更需签署补充协议并申请备案。项目延期撤题需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2.项目参与单位需提交年度报告并接受评估。项目负责人在期满前一个月附带审计报告提出验收申请。3.验收不通过、非正常终止、撤题的项目不得作为职称晋升等依据,需退回或撤销已获利益。项目双方及成员在两年内禁止再次参与产业扶持专项,参与单位需承担管理责任,限制立项数量。
(四)监督与廉洁,明确产业扶持专项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第20-26条。双方需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及相关激励政策,落实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在杭州市全市范围内施行,于2024年 9月 2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三年。
五、关键词解释
揭榜挂帅项目,是生物医药产业扶持科技专项的简称,在项目从立项至实施的全过程中,明确区分为发榜方与揭榜方两大实施主体。双方依据项目任务书及合同签署的具体条款,开展协作,共同推进项目进程。合作双方均须完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确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确保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
六、注意事项
建议明确本项目合作始终以产业发展和转化应用为核心导向,共同推动杭州卫生健康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科技教育处张莹尹、林福全
联系电话:85255405、8525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