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6号)文件精神,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制定《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涉及资金支出的各项职业培训(资助)政策和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0 号);
4.《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32号)
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
6.《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6号);
7.《杭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杭财社〔2020〕54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和《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两个办法。
1.《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包含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职业培训鉴定补贴、赛前训练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资助、职业技能竞赛资助、职业技能品牌机构和品牌项目资助、创业导师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实训基地分基地公共实训资助和其他十三个部分。
(1)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补贴:用人(用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符合条件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及等级,可享受职业培训鉴定补贴。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职工学徒、实习学徒不同,分别享受培训补贴。
(3)职业培训鉴定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大学生在定点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鉴定补贴。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鉴定补贴的同时,在培训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4)赛前训练补贴、职业技能竞赛资助:在市、区(县、市)两级职业技能竞赛中,组织单位可按照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及等级享受一次赛前训练补贴;对获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给予资助;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选手,给予资助。
(5)项目制培训补贴: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项目,根据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项目、培训内容,拟定补贴标准,向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市场需要设立培训合格证书项目,并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培训。
(6)创业培训补贴: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转业复退军人、残疾人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GYB、SYB、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分别按培训项目获得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SYB、网络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杭州市就业创业的,可分别按培训项目获得创业培训补贴;成功创业后,再参加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享受创业培训相应补贴。杭州市户籍的大学生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即可享受补贴。
(7)高技能人才资助: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培养高技能人才,根据取得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享受相应的高技能人才资助;在杭高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毕业前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杭州市就业创业,给予资助;杭州市户籍的大学生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可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可享受相应资助。
(8)职业技能品牌机构和品牌项目资助:评选为杭州市职业技能品牌培训机构和品牌培训项目,对相关培训机构分别给予一定资助。
(9)创业导师补贴:经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与重点人群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结对开展创业辅导的导师,可申领综合性补贴;指导重点人群创业者(或重点人群创业团队)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户并稳定经营12个月(含)以上的,可申领绩效性补贴;导师参加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宣讲咨询、赛事评审、职业指导等服务,可申领专项服务补贴。
(10)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鼓励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形成技能大师工作室梯次建设体系。对新认定(指首次申报)的和考核优秀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定建设经费资助;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参加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给予专项服务补贴。
(11)实训基地分基地公共实训资助:实训基地分基地对杭州市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包含分基地所在的院校或企业)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实训服务,可按参加技能实训或技能竞赛人数及天次,享受实训资助。
2.《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定点机构的认定、定点机构的职责、定点机构的培训实施、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定点机构的年度考核、职业技能品牌机构和项目的评选、其它共八个部分。
(1)扩大了定点机构的申报范围及条件。一是鼓励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培训中心进行申报;二是鼓励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的单位进行申报。三是在设施设备要求中更强化了信息化内容的要求。
(2)强化了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的管理权限。机构注册地和培训学员所属地的区人力社保部门,对辖区内的定点机构和备案班级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