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居冰峰 项淑芳
副组长:刘振宇 俞磊
成员:何闻、宋小文、李德骏、张树有、王林翔、纪杨建、叶建芳、刘子琦
业务咨询电话:0571-87951931,邮箱:jxyjs@zju.edu.cn
申诉联系人:俞磊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1781;电子邮箱:lei@zju.edu.cn
申诉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开物苑1-419室(余杭塘路866号)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4/0314/c28498a2890520/page.htm)上,按不超过1:1.5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确定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其中机械专业(代码:0855)因新增招生项目而扩大的复试名单为B类名单(初试成绩在复试分数线A线与B线之间的考生),只能选择机械专业学位新增项目志愿(包括航空航天学院项目、海洋学院项目、海南研究院项目)。
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0802(机械工程)
55
55
80
80
346
0855(机械)
55
55
80
80
339
A线
0855(机械)
55
55
80
80
321
B线
适用“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各研究所(系)、联培项目、新增项目名额如下:
研究所(系)
、项目
机械工程
(0802)
机械
(0855)
说明
制造系
10
31
机械工程学院导师团队指导,按复试分组所在研究所(系)进行复试录取,并依托该研究所(系)培养
机电系
13
30(含新昌天姥实验室6个)
设计工程研究所
4
12
机械设计研究所
3
5
工业工程研究所
2
2
浙大宁波理工联培项目
0
10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导师团队指导,第一年在杭州修读课程,后续2年在浙大宁波校区开展科研工作、完成学位论文,具体介绍详见附件。
浙大城市学院联培项目
0
4
浙大城市学院导师团队指导,全程在浙大城市学院校区修读课程、开展科研工作、完成学位论文,具体介绍详见附件。
航空航天学院项目
0
15
浙大航空航天学院导师团队指导,含浣江实验室专项指标4个,具体介绍详见附件。
海洋学院项目
0
18
浙大海洋学院导师团队指导,含海南研究院专项指标10个,具体介绍详见附件。
海南研究院智能制造项目
0
1
海南研究院指标1个,具体介绍详见附件。
海南研究院智慧农业项目
0
1
海南研究院指标1个,具体介绍详见附件。
合计
32
129
注:1、复试名单公布后,录取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2、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招生名额不占用上述招生指标。
四、复试志愿
复试按研究所(系)分组,所有招生计划(含新增招生指标)下达到研究所(系)分组,按研究所(系)分组复试录取。上线考生在复试前需填报复试志愿(包括复试分组志愿以及录取类型志愿)。考生可以选报多个复试志愿(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初试分数和各研究所(系)分组可接收复试人数依次确定考生所在的复试研究所(系)分组,各分组复试比例均衡。(注:招生名额5人以下实行差额复试)。
其中达到0855(机械)专业B线但未达到A线的考生,只能选择新增项目的志愿(包括航空航天学院项目、海洋学院项目、海南研究院项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志愿不受复试名额限制。
若初试总分相同,则按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位,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
复试组招生指标情况及志愿填报情况将通过复试钉钉群发布。请考生根据各复试组招生指标情况进行填报。
复试志愿填报分为以下几类:
1.A线学术学位考生 , 应在复试前完成参加复试研究所(系)分组志愿填报。
2.A线专业学位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复试研究所(系)分组志愿及录取类型志愿(对该复试分组所有专业学位招生项目进行意愿确认并排序)。
3.B线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复试研究所(系)分组志愿及录取类型志愿(对该分组所有新增招生项目进行意愿确认并排序)。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视放弃复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时间:3月22日-3月24日,具体安排详见复试钉钉群。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满分100分)
(1)涉及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控制理论基础、测试技术基础、数字化设计理论与方法、机械制造工艺基础、计算机基础)+英语文献翻译
(2)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个人情况(PPT,5分钟)、思想政治素质、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5.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5%+复试成绩×45%。若综合成绩并列时,则按初试总分、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位,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
2.拟录取规则:对于所有复试合格考生,按研究所(系)为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录取类型志愿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部分研究所(系)某一录取类型指标未录满的情况,从学院其他分组报考同一类型的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注: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月21日-4月2日,浙江大学校医院提供考生体检(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机械工程学院团委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刘炳瑞老师联系。
体检表邮寄地址(顺丰快递或EMS,不接受顺丰同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开物苑1-409室(余杭塘路866号),机械学院团委,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1522
九、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一、其他
1.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们会在建立复试钉钉群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用网报手机号码注册钉钉)。请确保个人手机与网报考试报名时一致,如有变化,请于3月20日上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联系:jxyjs@zju.edu.cn,邮件主题:某某某+准考证号+参加复试考生手机号码更新
2.谢绝考生家长陪同;
3.请考生根据复试安排及时确定行程及预订住宿并提前熟悉复试考场,复试期间,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校园。学院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开物苑(余杭塘路866号);
4.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5.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
1、联培项目介绍
附件:宁波理工学院联培项目介绍(2024年).xlsx
附件:浙大城市学院联培项目介绍2024.xlsx
2、航空航天学院及浣江实验室简介.docx
3、海洋技术与装备团队-情况介绍.docx
4、海南研究院指标介绍
海南研究院-智慧农业项目指导教师情况.docx
海南研究院-智能制造项目指导教师情况简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