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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选拨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监督电话:88822833。

3、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等5人组成。

4、招生工作考核、复试组按学科分为若干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组长由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成员由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综合考核。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4月23日9:00-12:00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不需邮寄):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身份证。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

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

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

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湖南大学博士报名登记表。

四、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线下

2、考核、复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14:00-18:00

3、考核、复试地点:机械楼(具体地点QQ群通知)

为便于通知发放,请加入2021年机械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QQ群,群号:724047622

五、考核与复试

1、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和复试。学科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

试、专业综合考核三个环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英语: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复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六、复试规则

1、分组原则:复试组由学科责任教授和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组成,按学科分成若干组。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需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

七、录取和公示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

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

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八、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

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6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录取学

院。

九、考生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

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

交公安部门。

3.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

n/index.htm

2. 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423,  唐老师、余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博士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

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2833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二、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

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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