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六合区最新购房补助延续政策,设有购房补助、人才购房专项补助、“以旧换新”补助、人才安居补助等4个政策,具体时间及补助规定详见正文。
南京六合区购房补助延续政策
一、发放购房补助
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申领此次购房补贴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小于144㎡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申请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按购房金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房金额以开发企业出具的购房发票(不含税金)为计算标准。
二、人才购房专项补助
自2023年6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卫健、教育系统员工、行业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可按300元/㎡标准申请发放人才专项补助。
这些人可申领:
第1类:在六合区范围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企业员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上述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六合区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第2类:在六合区范围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卫健、教育系统员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第3类: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经认定符合我区发展定位的学术、科研、产业等相关领域的人才。
三、“以旧换新”补助
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我区90㎡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符合条件再给予购房金额0.5%的换新补助。
实施范围:
六合区内(不含葛塘、长芦、大厂街道),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为条件,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认购时间为依据。
四、人才安居补助
《六合区人才安居办法》
在市A、B、C类人才基础上,新增六合区专属的D、E、F类人才购房补贴!D类人才最高60万元;E类人才最高20万元;F类人才中博士最高10万元;其他人才最高6万元。购房补助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时发放的补助,申请购房补助,补助款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
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补助政策截止期前均可申请相关补助。若政策截止期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应在房屋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书》90日内申请房屋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超过规定期限又无正当理由的,视同放弃补助申领资格。
咨询电话:
人才安居政策咨询电话:025-57109003(工作日期间)
购房政策咨询电话:025-57756092、025-57573310(工作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