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还明确车主可以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牌照。之前的规定是电动车上牌照一定要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去车管所办理。现在出台了新规定,新规明确车主因事无法亲自办理牌照业务时可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牌照。
当然,办理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委托人要携带本人及车主身份证、有效委托证件、车辆资料等相关材料到车管所去办理。但这对于无法亲自去办理牌照业务的车主来说也是十分便利的了,仅仅需要准备一些证件就能把牌照业务办理完毕。
受互联网影响,新规还明确可以网上预约办理牌照业务。之前办理牌照业务需要先去车管所排队取号,取号成功后才能办理,流程比较复杂。新规规定可以提前在网上预约取号,取号成功后直接去线下办理。这样大大减少了排队等待的时间,车主再也不用等长队取号办理业务了,轻轻松松就能办理牌照业务。
二、出行新规定
2022年5月1日起山东省将正式实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等一系列事宜,明确了违反办法的惩罚措施。规定要求电动车上路时禁止使用电子设备,禁止接听或拨打电话,在驾驶电车时一定要佩戴头盔。并三令五申,在驾驶电车时一定要佩戴头盔。
我们都知道电动车最大的优势是灵活便捷。但这一优势也有弊端,就是极易发生碰撞、车祸。
我们在骑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头盔。头盔能保护我们的头部,一旦发生碰撞佩戴头盔能降低我们头部受伤的风险。并且也有条文明确规定电动车搭载人也要佩戴头盔。因为电动车驾驶人与搭载人一旦发生车祸头部都有受伤的风险。
比较严谨的是,规定要求6岁以下儿童搭载电动自行车应配备儿童座椅。众所周知,电动车后座是比较宽大的,与儿童身形明显不符。如果不安装儿童座椅就搭载儿童,是极易造成安全隐患的。
此外,条例还规定:因年迈或者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人员,应当避免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我们都知道老年代步车是为了便利老年人出行才出现的。
但有些老年人实在过于年迈,不适宜驾驶代步车。这样的老年人往往对交通规则不是特别了解,随意占道,随意驾驶。国家也没有相关驾驶考试来规范他们驾驶电动车的行为,这造成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规定引导大家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驾驶电动车。
三、管理新规定
不少省份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结束或延长了电动车过渡期。为规范电动车管理,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标准。为使各地能有充足的时间实施政策,相关部门为超标电动车设立了过渡期。
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他们设置的过渡期长短也不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本来天津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将于2022年5月9日结束。但在今年3月25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知了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征求意见稿,如果意见稿通过,天津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将延长至2024年5月8日。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可知国家对电动车市场的管理越来越严格。新规在上牌、出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应该遵守这些规定条例,严格按照要求驾驶电动车,这是对规则的敬畏,也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生活在文明城市的我们理应遵守规则,遵守交通管理条例,让出行变得更畅通,让安全变得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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