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随着高考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教育部围绕强化条件保障、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教考招有效衔接等改革重点任务,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着力促进普通高中和高校人才培养衔接。
一是加快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增强了课程选择性,促进了教考有效衔接。到2022年秋季学期,全国各省(区、市)已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29个省份均实现了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三新同步”。2018年以来,教育部面向全国连续举办了18期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培训班,采取线下线上培训相结合,累计培训校长和教师达47万人次,同时部署各地组织开展了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校长课程实施领导力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020年,在全国遴选建立了33个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99所示范校,各示范区校面向全国开展了150多次网络公开教研活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断提高育人质量。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各地普遍制订出台了选课走班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有序实施的原则,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形成了规范有序、科学有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各地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普遍建立了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并通过学科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方式,积极开展生涯规划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在选科选考、报考专业和未来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将德智体美劳五育要求全面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目前,29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均已建成省级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有力保障了评价实施的规范性和便捷性。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统一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选择性考试时间普遍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后进行,防止出现考试次数过多、时间安排不合理、加重学生负担等问题。
三是强化普通高中基础条件保障。国家连续实施了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711.86亿元,带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学校建设投入,显著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创造了有利条件。十年来,普通高中校舍资源快速增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达6.4亿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2.2亿平方米,增长52.38%。大班额比例大幅下降,全国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由2012年的47.8%下降到2021年的4.81%,下降了43个百分点。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全面建立,2019年,国家首次制定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00元的拨款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均已达到1000元以上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教师补充力度持续加大,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总数大幅增加,由159.5万人增加到202.83万人,增长27.17%,生师比由2012年15.47:1优化到目前的12.84:1,有效缓解了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选课走班面临的师资紧张问题。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通高中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深化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大力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深化办学质量评价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整体提升我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到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