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 体检报告有时效性,部分地区体检报告单有效期只有1个月。
② 一般在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都有指定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无效。
因此体检前先仔细查看当地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Q:
3.去哪里体检?
A:
各教育局在自己辖区内均有指定医院,考生需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这样才算是有效证明。各地指定的体检医院一般需要在市(区)教育局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公告中查看,有的地区也会在认定系统中给出提示。
Q:
4、体检表怎么获取?
A:
一般是需要先下载打印自己带到医院,有些地方体检表是在医院现场领取。
Q:
5.体检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A:
教师资格证认定中,体检结果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出,部分医院可当天出结果。具体时间要根据医院的情况而定。
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结果,有的地方是由考生从体检医院自主取回,但大多数地方是由体检医院直接转交负责认定的教育局,不经过考生。
各省教师资格证认证时间有所差异,建议具体参考所在省份的认定公告。
Q:
6.之前认定体检过还要再做一次吗?
A:
每批次的教师资格证认定都会规定体检时间,每次的体检结果仅在本批次认定有效。
Q:
7.体检费用是多少?
A:
体检费用需要自理,各地标准不一样,以当地公告为准,或自行询问。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一般收费100-300元不等,具体以体检医院为准。
Q:
8.孕妇可以体检吗?
A:
1. 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2. 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
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 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 注:一定要在体检时提前告知体检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
Q:
9.哪些情况体检不合格?
A:
以下情况判定为体检不合格: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
(一)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二)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三)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六)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七)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八)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九)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十)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十一)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十二)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十三)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十四)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型。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十五)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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