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出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了200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200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在保持招生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稳步进行相关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创新型人才的选拔力度。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强调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性。2006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之后,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广大招生单位和考生的欢迎。教育部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在2007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复试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复试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和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基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通过加强复试,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进行了改革。日前,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2007年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教学〔2006〕9号),调整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和内容,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考试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
三个学科门类中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其他如体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可选用统一命题,也可由招生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另行设置科目并自行命题,提倡招生单位之间联合命题。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推荐免试生工作。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教育部为此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高校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推免生工作规章制度,营造公平公正和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四、继续加强考风考纪管理,教育考生诚信考试。教育部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从制度和办法上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措施,从机制上提高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各报考点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考场管理,加大对考试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考生考试诚信记录。该记录将作为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的参考,同时,考生作弊情况将被通报给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
五、在教育部日前下发的博士生招生工作文件中,教育部要求各博士生招生单位在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切实把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稳定招生规模,提高生源质量,创新选拔机制。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考试内容,把重点放在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把这些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07年1月20日-21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31日,与去年相同,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06年9月18日-23日进行预报名。目前,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