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抓住重点、主动作为,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9月,国务院各部门密集出台重要政策,一起关注——
稳预期强信心,多项重磅金融政策密集出台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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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政策利率
为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支持经济稳定增长,从9月27日起,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此前的1.70%调整为1.50%。公开市场14天期逆回购和临时正、逆回购的操作利率继续在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上加减点确定,加减点幅度保持不变。
一揽子房地产金融举措加速落地
9月29日,金融管理部门此前宣布的一揽子房地产金融举措落地,其中包括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等举措。
● 关于存量房贷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倡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减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降为不低于LPR减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 关于首付比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 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根据最新规定,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
● 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称,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关于经营性物业贷款的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关于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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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创设专门针对股票市场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9月24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创设新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第一项是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通过资产质押,从中央银行获取流动性,这项政策将提升机构的资金获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计划互换便利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未来可视情况扩大规模。第二项是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引导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回购和增持股票,首期额度是3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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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重磅政策!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最新发声
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举措包括三方面。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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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举措
9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举措。会议指出,创业投资事关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尽快疏通“募投管退”各环节存在的堵点卡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境内外上市,大力发展股权转让、并购市场,推广实物分配股票试点,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并购母基金或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促进创投行业良性循环。要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要夯实创业投资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落实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举措,健全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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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举措
国务院发文!推动保险业更好服务民生、实体经济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强调,要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若干意见》提出,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健全普惠保险体系,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服务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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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发文!推动保险业更好服务民生、实体经济
关于养老保险、车险、巨灾保险、保险资金投资……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小微企业最新续贷政策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通知》指出,一是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均可以续期。三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四是优化风险分类标准。五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续贷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