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在决策过程中,运用适当的定量决策分析方法,帮助提高决策水平。如采用决策树分析法、概率分析法、概率分析法等。为了在竞标中取胜,决策者应对报价计算的准确押、期望利润是否合适、报价风险及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当地报价水平,以及竞争对手优势劣势的分析等进行综合考虑,才能决定最后的报价金额。
一、决策的依据主要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一)报价决策的主要资料应当是企业自己的算标人员的计算书和分析指标。至于其他途径获得的所谓“标底价”或对手的“标价信息”等,只能做参考。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能只为中标而中标,中标价格至少应当基本合理,不能导致亏损。
(二)决策应该与算标人员一起对各种影响报价的因素进行分析,除了对算标时提出的各种方案、基价、费用摊入系数等予以审定和修正。更重要的是决策人应全面考虑期望的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在可接受的最少预期利润和可接受的最大风险内做出决策。对于低标报价是得标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
投标策略是指承包者在投标竞争中的指导思想与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投标人要想在投标中获胜,既中标得到项目工程,还要从项目中盈利,就需要研究投标策略,以指导投标全过程。
二、通常情况下,投标策略有以下几种:
(一)以信取胜。这是依靠企业长期形成的良好的社会信誉,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服务措施,合理的价格和工期等争取中标。
(二)以快取胜。通过采用有效措施缩短工期,差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和可行性,从而使工程早投产、早收益,以吸引业主。
(三)以廉取胜。低价一直是工程投标中的重要因素,当然这是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从投标人角度出发,也可以是为了扩大任务来源,从而降低固定成本在各工程中的摊销比例,使工程成本比对手低。
(四)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当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明确或合理之处,并可能据此进行工程变更或索赔时,可以报低价争取中标,再寻求索赔机会。
(五)采用长远发展的策略。企业目的不是在本工程中获利,是为了开辟新市场或为了掌握某种有发展前途的工程技术等,以微利或无利的价格参加竞争。
通常,投标技巧被简单地理解为报价时所采用的方法和技巧,而投标报价工作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具体工作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一个具体阶段所面临的情况都不尽相同甚至有较大的区别,每一阶段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也各有侧重。不能用同样的标准看待投标报价工作的不同阶段,当然,也就不能用相同的技巧来解决每个阶段的具体问题。所以,投标技巧所包含的内容必须涉及投标报价过程的每一个具体阶段。针对每个阶段的不同情况和工作目标确定适当的解决方法和技巧。能否科学、合理地运用投标技巧,使其在投标报价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关系到最终能否中标,是整个投标报价工作的关键所在。
三、通常投标者乐于并熟悉使用的具体投标技巧包括
(一)灵活报价法
灵活报价法是指根据招标工程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投标是时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分析项目的特点。按照不同的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如遇到工程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单位有专长;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意做、又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工程;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等工程造价可以相对报高。反之,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一般单位都能施工的工程;本企业在新地区开发市场或该地区其他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无工地转移时;本企业在该地区有在建工程,该招标项目能利用其他工程现有的设备、劳力资源,或短期内能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则报价需稍微低些。
(二)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指在总价基本确定以后,通过调整内部子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可以提高单价的子项目包括:能够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暂定项目中肯定要做的项目等。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如果工程执行进增多将造成企业的重大损失;不平衡报价法过多过于明显也会引起业主的反感。
(三)零星用工
(记日工)单价一般可稍高于工程中的工资单价,因为记日工不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但如果招标文件中已经假定了记日工的“名义工程量”,则需要具体分析是否报高价,以免提高总报价。
(四)突然袭击法
由于投标竞争激烈,为迷惑对方,可在整个报价过程中,仍然按照一般情况进行,甚至有意泄露一些虚假情况,如宣扬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不打算参加投标(或准备投高标),表现出无利可图不干等假象,到投标截止前几小时,突然前往投标,并压低投标价(或加价),从而使对手措手不及而败北。
(五)低价投标夺标法
低价投标夺标法有的时候被形象的称为“拼命法”。采用这种方法必须有十分雄厚的实力或有国家或大财团作后盾,即为了想占领某一市场或为了争取未来的优势,宁可目前少盈利或不盈利,或采用先亏后赢法,先报低价,然后利用索赔扭亏为盈。采用这种方法应首先确认业主是按照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同时要求承包商拥有很强的索赔管理能力。
(六)联保法和捆绑法
联保法指在竞争对手众多的情况下,由几家实力雄厚的承包商联合起来控制标价。大家保一家先中标,随后在第二次、第三次招标中,再用同样办法保第二家、第三家中标。这种联保方法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很少使用。而捆绑法比较常用,即两、三家公司,其主营业务类似或相近,单独投标会出现经验、业绩不足或工作负荷过大而造成高报价,失去竞争优势。而以捆绑形式联合投标,可以做到优势互补、规避劣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对提高了竞争力和中标几率。这种方式目前在国内许多大项目中使用。
(七)多方案报价法
对于一些报价文件,当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有些不够明确之处、条款不很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承包商将会承担较大风险,为了减少风险就必须扩大工程单价,增加“不可预见费”,但这样做又会因为报价过高增加了被淘汰的可能性,多方案报价法就是为应付这种两难局面的。其具体做法是在标书上报两个价格,既按照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技术说明书或招标文件某条款做某些改动时,则本报价人的报价可降低多少……”,从而给出一个较低价,吸引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