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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2)

2.学业优秀类高二和高三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类前列。排名要求:(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培育学校的考生,排名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40%(含)者;(2)来自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考生,综合素质优秀,排名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0%(含)者,且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及相当荣誉称号者;(3)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排名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含),且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及相当荣誉称号者。3.思想道德品质优秀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或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二)第二类热爱农学学科类专业,立志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对植物、动物具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化学单科期末成绩(含模考)或生物单科期末成绩(含模考)分别有三个(含)以上学期在同年级所对应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前20%,且在高中阶段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及相当荣誉称号者。以上条件所对应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应在2024年5月10日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三、招生专业与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一)第一类招生专业:

首选科目

再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历史

不限

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历史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法学、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广播电视学、应用心理学、行政管理、旅游管理、档案学、学前教育(师范)、农林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学、经济学、商务英语、翻译、日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法语

思想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化学

护理学

物理

不限

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小学教育(师范)、法学、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广播电视学、应用心理学、行政管理、农村区域发展、旅游管理、档案学、学前教育(师范)、农林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学、经济学、商务英语、翻译、日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法语、工程管理、建筑学、教育技术学(师范)、电子商务

物理

化学

护理学、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测控技术与仪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师范)、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智能制造工程、车辆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化学(师范)、应用化学、生物制药、生物技术

(二)第二类招生专业:

首选科目

再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物理

化学

实验动物学、动植物检疫、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智慧农业、草业科学、水产养殖学、动物科学、植物保护、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生物

园林

注:第一、第二类各组别招生专业仅供参考(招生专业按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分组,考生应根据本人选考科目情况,选择符合选科科目要求的专业报考),高考后正式填报综合评价志愿时,请查询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招生计划”专栏,以公布的专业(类)及计划为准(考生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所选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应与本人选考科目相匹配,否则志愿无效)。四、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至2024年5月10日18时。(二)网上报名1.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注册、报名。2.上传相关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1)《个人陈述》(须考生本人亲笔手写。考生可结合对扬州大学办学理念、自身学科特长、报考理由、专业兴趣、未来发展规划等理解,独立完成(字数800字左右))拍照或扫描件,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中上传;(2)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报名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①由中学推荐产生的各类荣誉及获奖证明材料须经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②其他获奖证明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即可;③符合第一类学业优秀类报名条件或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需上传期末考试成绩(含模考)排名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中学审核人签章),详见附件1;④中学公示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证明样式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3天);所有证明材料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中相应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条件无关材料无需提供;(3)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拍照或扫描件),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4)报名申请表(考生网上报名程序完成后,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在上传申请表页面拍照或扫描上传)。上述材料均须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流程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3.网上缴费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8时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面试,同时自助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我校不限制考生报考院校数,但面试时间冲突时,只能选择1所院校参加面试)。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五、选拔程序1.学校通过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考生和家长及中学可通过相关渠道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和选拔办法。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4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下午18时)。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3.面试报到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获奖证书、特长佐证材料)到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津楼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4.面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地点: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津楼(具体考试安排将提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扬大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高考后及时关注)。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分别以不超过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5倍,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合格考生。6月22日前,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人选。六、志愿填报与录取政策1.志愿填报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仍需参加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第一类入选考生可在第一类或第二类符合选考要求所列专业中选择填报;第二类入选考生仅可在第二类符合选考要求所列专业选择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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