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函〔2023〕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现组织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
1. 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其他相关学院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辅导员代表和研究生代表。其中研究生代表由各年级研究生民主推荐产生。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 韩 波
副组长: 裴 瑾 胡 媛 章津铭 张定堃
成 员: 徐世军 曾 南 陈鸿平 黄勤挽 王光志
黄耀辉 邓晶晶 罗传红 王冬霞 冯 芮
杨 鹭 李文上 陈 晨 王 成 郭晓巍
李佳欣 周妍汛 黄宇希 叶 洵 王芳洁
许应碧 邢春欣 文胜男 马嘉琦
2. 评议小组由研究生辅导员任组长,成员为14名研究生代表,其中博士3名,硕士11名,均由各个班级民主推荐产生,名单如下:
组 长:罗传红
成 员:王燕丽 颜雨豪 宋阮萍 刘 佳 胡启超
杨德军 徐周丽 冉淳莹 张盛林 卫 萍
文 淋 张文丽 廖 清 张前会
3. 监督组由学院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党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名单如下:
组 长: 胡 媛
成 员: 徐江莹 刘燕玲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 评选对象
全院2024届全日制毕业硕博士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除外)
(二) 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23人。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12人。
三、基本条件
(一) 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 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四) 在校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等荣誉称号。
(五) 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已完成的考试、考查科日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不及格。
(六) 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等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见研究生院网页、对在列入学校预警名单和黑名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七) 在读期间参加过国家、省级、校级或学院的学术论坛等较大规模的学术活动。
(八) 踊跃加入学校、学院研究生会、共青团的组织等;担任班级干部;热心公益事业或在文体竞赛中获得奖励。
注:上述条件为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最基本要求。未达到上述基本条件者,不得参与申请。
四、评选方案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满足条件累计加分进行排名。总分100分。
1. 课程平均成绩(5%):
课程平均成绩加分值=5*Gx1(基础分:本人课程平均成绩)/Gmax1(申请者中最高成绩)。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2. 学术论文(40%):
文章加分计算方法为:
基础分Gx2=SCI文章加分(IF1*a1+IF2*a2+…IFn*an)+核心期刊加分(6*A+4*B)
(备注:n为SCI文章篇数;一区系数a=12、二区系数a=10、三区系数a=8、四区系数a=6;A为CSCD-C篇数;B为非CSCD-C的核心期刊篇数)
学术论文加分值=40*Gx2/Gmax2(申请者中最高基础分)
提交的论文,不应包括发表在《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上的“高”预警等级期刊论文,具体《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见附件4。其中,中文核心论文需见刊发表(含网络首发),申请人需提供期刊封面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件(网络首发提供知网网络首发页截图、论文全文复印件);SCI论文须发表(见刊或online),若已收录须提供文章检索报告和全文,若还未收录须提供期刊检索报告和全文。科研论文发表之署名单位须第一单位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所有论文均须为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一作),且不扣除导师排名。若参评人员作为通讯作者发表文章,一作必须为本校在读本科生,参评人员作为唯一通讯作者,按上述一作加分。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40分。
3. 专利(10%):
获得发明专利者(专利权人须含成都中医药大学),排名前三分别加5、3、2分;实用新型技术专利(专利权人须含成都中医药大学),排名第一、第二分别加3、2分;新品种选育证书等同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号或授权通知书复印件。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 科技获奖(15%):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按下表加分。需提供个人证书复印件。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科技获奖加分列表
国家级
省部级
一等奖
15
10
二等奖
12
6
三等奖
/
3
5.创新创业(20%):
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由政府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省级以上奖励分别按下表加分。获得“远志杯”全国中医药院校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8、6、4分。若参评人员作为第二负责人参与创新创业比赛获奖,第一负责人必须为本校在读本科生,按上述条件对应加分。获得“岐黄杯”全国中医药博士生学术论坛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8、6分。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加分列表
国家级
省部级
等级
金奖
银奖
铜奖
金奖
银奖
铜奖
得分
20
15
12
10
8
6
6.荣誉称号(10%):
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加10分;在服务社会、甘于奉献、见义勇为、自强不息等方面有典型事迹且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等加10分;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不加分)等分别加6分,十佳研究生加8分(其校级优秀研究生不再加分);获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分别加3分。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五、评选程序
奖项采用申请制,评选程序为:个人申请(提交《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材料汇总表》(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材料诚信承诺书》(附件5)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均需导师签字确认)、导师推荐、评议小组评议、评审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评选结果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研究生院审定。
六、其他说明
1. 参评人员需提供课程成绩单、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等荣誉称号获得证明、学术论坛或较大规模学术活动参与证明、任职学生干部或热心公益或文体竞赛获奖证明,以证满足基本条件。
2. 参评人员提交的所有研究成果均须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且为本学历阶段内取得的成果(以入学当年9月1日至今)。
3.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包括全国最美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以及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需提供相关证明)。
4. 若按照“四、评选方案”累计分值相同者,则按课程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5. 递交申请和相关附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新的申请和任何材料提交。请一次性提交完整材料,拒不接受任何材料新增,资料一经提交到评审委员会,不可撤销和更改。
6. 本评选方案解释权归属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
附件: 1. 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02310171924563187.doc
2. 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材料汇总表
202310171925076791.xls
3.成中医研究生函〔2023〕8号《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171925219245.pdf
4. 成中医科技[2023]1号《成都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关于更新国际期刊论文预警名单的通知》
202310171925330736.pdf
5.成都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材料诚信承诺书
202310171925433286.docx
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
2023年10月17日
终审:药学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