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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170人)

乡镇公务员网站2021福建村、社区主干考试公告解读峰会(今晚19:00)

2021福建乡镇公务员招录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闽委组通〔2017〕94号),福建省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我省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下简称村(社区)主干)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全省共计划录用170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村(社区)主干

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村(社区)主干任职期间,个人或村(社区)集体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县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县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现任的村(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一直在村(社区)主干岗位工作、后被县(市、区)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仍在村(社区)主干岗位履职的也可列入考录范围。下派驻村(社区)任职的村(社区)主干和村(社区)党组织下设的下级党组织书记不列入考录范围。

个别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因省、市、县下派党组织书记而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且保留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列入考录范围,其保留待遇期间可计入村主干任职年限。此类对象报名资格及任职年限须在审核阶段,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认定并出具证明,报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批。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2月之后出生)。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经设区市级党委组织部批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在1975年2月之后出生)。

上述与日期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1年2月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的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奋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若干措施》(闽委组通〔2020〕7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优秀,2020年受到中央和省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也列入考录范围;其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年限计算方式均参照前述村(社区)主干报考资格条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 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

5.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受到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6. 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一)报名

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gwy.rst.fujian.gov.cn/)查询报考的资格条件和本设区市名额分配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可自行下载并填写《福建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附件2),于2021年2月1日—5日,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学历、任职文件(当选证书)、表彰或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缴交2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或蓝底)彩照(附电子版:JPG格式,400*500像素,50K以内,文档名为身份证号)。

(二)推荐

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后,根据综合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报考对象,于2月9日前报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

(三)审核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推荐报考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加分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法院、检察、卫健、公安、应急、征信等有关部门意见。审核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在本县(市、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选经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复审、确定报名人选后,于3月5日前通过组工网报送省委组织部。

(四)加分

对任职期间获得地厅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或被推选为设区市、省、全国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根据《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办法》(附件3),分别按4分、6分、10分标准进行加分。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多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或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须于2021年2月1日之前取得。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经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发放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打印,并发放到每位报名人选。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考试内容

侧重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社区基层工作基本知识,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解决农村、社区基层实际问题的案例。

(二)考试科目

根据农村、社区工作情况分类命题,单独出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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