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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

1.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家庭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论首次或二次,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30%。其中,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规定执行。

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10%,即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年利率为3.575%。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计算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当前,省直公积金中心流动性宽松,α值为1.2。

4.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为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商转公贷款、异地贷款均不适用该政策。

5.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贷款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一)中心或受托银行受理;

(二)中心与受托银行联合审核、审批;

(三)借款人、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借款合同;

(四)受托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贷款发放;

(六)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七)借款人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登记。

6.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贷款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一)中心或受托银行受理;

(二)中心与受托银行联合审核、审批;

(三)借款人、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四)买卖双方办理房产产权过户手续;

(五)受托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贷款发放;

(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八)借款人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登记。

7.由于工作调动,公积金断交几个月(之前有连续缴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职工因工作变动变更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存时间;

(一)原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其中未中断缴存的;

(二)因离职再就业中断缴存,在3个月内重新建缴住房公积金,并将原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的;

(三)因工作变动原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被封存6个月(含)尚未转移至新账户的,且中断缴存在3个月(含)以内的。

8.如何查询贷款审批进度?

答:申请人可登录闽政通APP、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在“查询业务--贷款进度查询”服务中点击查询。同时,贷款审批通过和贷款发放后,第二天均有短信通知。

9.申请人还款能力不足,能否增加父母参与还款?

答:申请人为提高还款能力,可以增加直系亲属(包括申请人子女或父母)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承担借款合同约定的连带还款责任。父母参与还款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贷款年限加上参与还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80岁。

10.申请“商转公”贷款,已可采用住房二次抵押方式的范围有哪些?

答:职工家庭申请“商转公”贷款,可以通过办理住房二次抵押的方式,由受托银行发放商转公贷款偿还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目前可采用住房二次抵押方式的房产范围暂限于福州五城区、闽侯县、闽侯县高新区、长乐区、福清市,其他区域待当地不动产二次抵押登记条件成熟后实施。

11.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何申请提前还款?

答: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一年后,可线上、线下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

线上方式:借款人可在合同约定的还款银行卡上预存资金,通过闽政通APP、省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系统复核通过后将自动扣款。

线下方式:借款人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借款合同到各贷款受托银行柜台办理。

注意事项:约定的每月还款日当天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12.如何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答: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购买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户籍在鼓楼区、晋安区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向省直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在福州鼓楼区、晋安区之外其他区县的异地缴存职工,向购房所在地的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所辖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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