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记者获悉,为加快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开封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开封市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开封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把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运营服务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做到资金投入优先、土地划拨优先、财税扶持优先、路权保障优先,形成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2025年,开封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公共交通的服务品质、保障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绿色、低碳、智能和多元化发展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意见》要求,要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2023年完成《开封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23—2035)》编制工作,将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使规划衔接更加顺畅。加强对公共交通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公共交通规划,禁止将规划确定的公共交通用地挪作他用,保证公交车进场率达到100%。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40%,万人公交车保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
要加快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力争市区公交场站总面积不少于270亩,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均达到100%;新建、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时按照“三有两无”(有雨棚、有座位、有站台、无障碍、无积水)标准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鼓励公交企业在保证运营和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手续后,利用城市公共交通地上地下空间实施综合开发或进行集商业+交通的综合体开发,将场站综合开发收益统筹用于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补贴运营亏损。
要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新(改)建单向三车道以上(含)的道路原则上全部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设置率不低于20%,到2025年,早晚高峰时段公交车平均运营时速不低于20公里/小时。
要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因地制宜发展社区公交、短线公交,构建微循环公交系统;积极发展定制公交、旅游公交等特色公交服务,增强公交服务能力,乘客满意度不低于85%。加强公共自行车(电动车)的车辆调度和停放管理,便利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深化“互联网+公交”建设,提升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和非现金支付比例,方便群众“一卡通乘”“一码通行”,非现金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5年,无障碍公交站台设置率达到30%,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比率不低于30%。
要完善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完善开封市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及公交企业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规定,规范各项补贴,补贴资金足额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补贴补偿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定期评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票价水平,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以及财政承担能力,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深化公共交通企业改革,推进创新发展,构建“公益性+市场化”新型公交运营模式,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现代化治理能力。鼓励公交企业加强银企合作,采用发行专项债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保证资金不断流。建立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职工收入应充分体现岗位劳动强度和技术要求,与开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发放,职工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开封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要提高公共交通安全运营水平。公交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5人/百万车公里。公交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覆盖率、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设施安装率均要达到100%。
《要求》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要强化考核评价,每年依据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要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新闻媒体要主动作为,积极推广公交优先的理念和具体举措,同时要加大对公共交通行业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楷模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要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城市无车日等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接受度和认同感,积极营造绿色出行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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