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案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6日00:00—14:00(14小时)
二、调剂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学科调剂考生4月9日复试。
8:30-11:30快题
13:00-18:00复试面试
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三、调剂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我院各专业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我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学科背景要求;
招生专业
(以代码为序)
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总分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085100 建筑学(专业学位)
285
38
38
80
90
083300 城乡规划学
273
38
38
75
90
085300 城市规划(专业学位)
273
38
38
90
75
095300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251
33
33
70
95
130500 设计学
362
40
40
100
100
2、考生本科专业与报考调剂专业契合度较高的优先;
3、初试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考生中,分数高的优先;
4、根据考生参加课外竞赛、实践和获奖等成果择优考虑,如获得国家奖学金、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系列、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学生建筑设计竞赛、UIA-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建筑新人赛等竞赛奖励;
5、申请调剂到我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095300风景园林(专业学位)、130500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必须包含快题设计;
6、我院只接收初试外语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考生;
7、各学科综合考量考生初试分数、专业背景、学习素养、学术成果等因素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8、调剂考生学科背景:
085100建筑(专业学位)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学专业下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仅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暖通空调专业考生。
083300城乡规划学、085300城市规划(专业学位)接收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人文地理专业的考生。
095300风景园林(专业学位)接收风景园林、建筑学、城乡规划的考生。
130500设计学接收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工艺美术、多媒体设计、展示设计、工业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四、2023年各专业调剂名额
类 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名额(人)
学术硕士
083300
城乡规划学
2
130500
设计学
4
专业硕士
085100
建筑学(专业学位)
14
085300
城市规划(专业学位)
11
095300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16
五、调剂考生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考生缴纳复试费并提交材料。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资格参加复试。
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的“上传材料”通道提交以下本人适用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必传);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必传);
③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必传);
④政审表(必传,须在5月15日前将盖章的原件邮寄至学院秘书老师处,未寄达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⑤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必传);
⑥初试准考证扫描件(必传);
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登记表扫描件(只有少民计划考生必传);
⑧作品集扫描件(必传);作品集为pdf格式,20兆以内;
⑨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⑩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
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除作品集外)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ng、gif、jpeg,5兆以内;
学信网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4:00。
*考试当天需要携带以上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⑩原件进行现场二次审核。
2.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复试费用
复试费标准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为人民币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七、调剂考生复试科目
科目
形式
满分
权重
时间
地点
专业面试
面试
100分
40%
不少于10分钟
秘书提前告知面试场地
英语口语
口试
100分
20%
不少于5分钟
秘书提前告知面试场地
3小时快题
快速设计
100分
40%
3小时
秘书提前告知快题场地
八、调剂复试比例
调剂考生各学科复试比例原则上在120%至200%之间。
九、调剂最终成绩评定和录取
1.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50%,两者成绩合计为最终成绩。按考生最终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复试成绩或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者录取资格的考生,复试或录取资格顺延。
十、调剂须知
学院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发布调剂要求,及时更新缺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
十二、查询事项
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通过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网站的研究生教育模块-招生工作公布(http://jzxy.bucea.edu.cn/yjsjx/zsgz/index.htm),考生自主查询。
十三、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322333;
受理投诉和举报部门电话:010-6120909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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