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办法及申请材料盖章说明
亲爱的毕业生:
根据上文通知,现将我校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注:由于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相关政策培训尚未开展,以下为根据文件内容及往年工作经验制定的说明,若有调整将及时在本通知中修改,请关注。)
一、申请时间
2024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工作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日)。
二、户口审批申请材料校内审核及盖章流程
办理落户前必做
*确认已与上海用人单位签约,并完成就业协议书(单位必须已申请24开头的信息登记号)盖章;
*在就业系统发起户籍申请,并联系学院辅导员通过审核。
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受理
*毕业生为中介机构派遣人员
*毕业生未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培养方式为定向
步骤
注意事项
第一步:系统申请
进入学校就业系统-户籍资格审核模块
(https://careersys.suf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核对并勾选信息-提交盖章申请。
1.核对户籍资格审核页面的本人基本信息、学籍信息、去向信息。若信息有误请在就业系统-生源信息核对-生源信息勘误中及时勘误更改,并等勘误信息审核通过后,再点击提交户籍资格审核申请。
2、《个人信息表》上需要填写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请按就业系统户籍资格审核页面上显示的信息填写。
3、《个人信息表》的内容必须与用人单位处打印的《办理户籍申请表》上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步:材料准备及初审
带齐个人信息表、各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各材料初审部门进行材料初审,签字并盖章。(详见三、《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请先完成材料初审后,一次性带齐所有材料,最后再到就业指导办公室完成第三步学校审核步骤。
第三步: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复审
带所需盖章材料至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
(地点:武东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就业窗口)
1.请一次性带齐所有经过初审的材料,材料不完整,就业指导办公室将不予受理。
2.学校审核前请务必先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申请材料盖章及填写注意事项
*按照2024年落户政策,符合基本条件的我校毕业研究生(硕士、博士)可直接落户,只需提交(一)至(五)项基本材料,无需提交其他加分项材料。
*所有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是原件同比例复印件,截图打印件类不予受理。
*所有材料所填生源地不能为上海。
*个人信息表涉及信息应与就业系统、户籍申请表信息一致,请学生登录就业系统,若发现生源核对后的信息有误,及时提起勘误。
*用人单位为非上海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所有材料由单位提交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咨询电话:64829191),学校承担部分材料的初审及鉴证工作。
申请材料及校内办理相关部门
研究生材料(硕士、博士)
本科生材料
校内相关部门
1.《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用人单位出具,不涉及校内办理
2.个人信息表
2.个人信息表
①学院→②教务处(本科生)/研究生院(研究生)→③就业指导办公室
3.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
①学院→②就业指导办公室
4.就业推荐表
4.就业推荐表
①学院→②就业指导办公室
5.成绩单
5.成绩单
①研究生院/教务处→②就业指导办公室
以下为加分材料,研究生无需提交,本科生按实际情况选择提交
6.外语等级证书(验原件+复印件)
①学院→②就业指导办公室
7.计算机等级证书(验原件+复印件)
①学院→②就业指导办公室
8.奖项证书(校级及以上)
英语竞赛证书(验原件+复印件)
就业指导办公室
优秀毕业生(验原件+复印件)
就业指导办公室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验原件+复印件)
①校团委→②就业指导办公室
“挑战杯”(复印件)
①校团委→②就业指导办公室
互联网+(复印件)
①创业学院→②就业指导办公室
数学建模(复印件)
①数学学院→②就业指导办公室
9.专利证书及专利相关论文材料
就业指导办公室
10.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就业指导办公室
!!!以上材料的填写及办理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以下通知 个人信息表请严格按照通知文末示例图填写!!!
申请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
初审复审盖章流程
填写注意事项
(一)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无需学校办理,用人单位出具)
(二) 个人信息表
(见附件《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表格盖章:
1.“学习成绩评定栏”
(1)经办负责人处签名及盖章
由毕业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填写本栏内容并签字盖章。
(2)学校教务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处盖章
本科生——学院签字并盖章后携原件至教务处(弘德楼103)盖章。
研究生——学院签字并盖章后,携原件到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楼103)盖章。
2.学校推荐意见-经办人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毕业生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签名盖章。
表格填写:【参考文末附件1填写示例图】
1.“毕业生个人信息栏”:
(1)需填写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已在就业系统户籍资格审核页面上已列明,按该页面显示信息填写。
(2)“外语等级证书”栏:
研究生:无需填写;
本科生:按照标准填写——大学英语六级CET-6/大学英语四级CET-4。
(3)计算机等级证书:
研究生填写:无需填写;
本科生:按照实际填写。
(4)荣誉称号:
研究生:无需填写;
本科生:须是最高学历期间获得,包括校级(含校级)以上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他重大表彰,优秀奖学金、党团荣誉不认可;校级和省级荣誉皆有,取最高荣誉。
(5)毕业生签名:
毕业生签名必须手写,打印无效
2.“学习成绩评定”栏
(1)“个人信息表应填专业名称”“个人信息表应填专业代码”:
按照学校就业系统-我的户籍申请资格审核页面的“个人信息表应填专业代码”“个人信息表应填专业名称”(需与其他材料保持一致)
(2)培养方式
填写“非定向”,可参考学校就业系统-我的户籍申请资格审核页面的“培养方式”(需与其他材料保持一致)
注: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不能申请上海市户籍申请
(3)成绩排名:
学习成绩评定一栏,请不要涂改或空白,否则将按照成绩四级评定打分
3.学校推荐意见-毕业时间
春季(1-5月)/秋季(6月-12月)必选其一
4.其他
(1)表格原则上不允许出现涂改
(2)表格A4正反面打印
【填写示例】
(三) 毕业生推荐表
盖章:
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由学院集中办理并发放,无推荐表的同学应在学校就业系统下载打印,由学院及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签字盖章。
注意事项:
1.毕业时间必须是2024年
2.若推荐表信息有误,可以在学校就业系统中发起推荐表勘误。
推荐表勘误流程:
(1)学生在推荐表变更里发起推荐表变更,填好变更理由;
(2)辅导员审核通过;
(3)学生在推荐表中重新填写我的推荐表;
(4)辅导员审核通过;
(5)学生打印推荐表,学院盖章;
(6)就业办盖章并回收旧的推荐表。
【填写示例】
(四) 就业协议书
盖章:
纸质/网签协议书均必须有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学校盖章。
1.办理落户提交纸质/网签就业协议的“办理有关手续”联(第二联),为办理落户手续联;
2.若协议书有涂改部分需盖章;(单位部分单位盖章,学校部分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
3.如须重新办理纸质协议书,须单位出具说明,并提供原协议书,到就业指导办公室重领协议书。
注意事项:
1.单位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2.就业协议书必须为2024年版本
3.上海单位必须有信息登记号,为24开头的七位数
4.协议书上学生生源地不能填上海
5.协议书上的合同期限不能空白或少于1年
【填写示例】
(五) 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
无需额外盖章
1.本科成绩单(按学期排列)
——大学生活动中心中庭ATM机边的本科生成绩单自助打印机处打印
2.研究生成绩单(体现研究生期间所有成绩)
——研究生院楼一楼门厅的研究生成绩单自助打印机处打印
以上(一)至(五)为2024年申请上海市户籍审批必需材料;(六)至(十)为加分材料,应届研究生(硕士及博士)无须提供,本科生可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提交。
(六)外语等级证书(验原件)
盖章:
研究生:无需提交
本科生:证书复印件由学院辅导员签字并盖章后,带原件及复印件至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窗口盖章。
注意事项:
1.若四六级等级证书丢失,请至全国四六级考试中心开具成绩证明,并提交成绩证明原件
2.只受理教育部教学司认定颁发的外语证书,其他机构颁发的外语证书不受理
(七)计算机等级证书(验原件)
盖章:
研究生:无需提交
本科生:证书复印件由学院辅导员签字盖章后,携原件和复印件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窗口盖章。
注意事项:
计算机等级证书如丢失,应由发证单位出具相应证明。证明原件拿到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原件。
(八)所获奖项证书(验原件)
盖章:
研究生:无需提交
本科生:
1. 英语竞赛证书:学生携原件和复印件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窗口盖章。
2. 优秀毕业生证书:
学生携原件和已盖章复印件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窗口盖章。
3.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先至校团委领取盖章复印件后,携电子版证书和复印件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窗口盖章。。
4. 其他证书:复印件由相关部门及学院盖章后,携原件和复印件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窗口盖章,相关部门与学院盖章安排如下:
(1)“挑战杯”:获奖证书证书原件由校团委统一保管,学生到校团委获取复印件,复印件由校团委(弘毅楼103)签字盖章后,携复印件至就业指导办公室窗口盖章。
(2)“互联网+”获奖证书复印件:创业学院(创业中心205)签字并盖章,请提前邮箱预约盖章时间(徐老师:xu.ying@mail.shufe.edu.cn)
(3)数学建模证书复印件:数学学院(红瓦楼713)签字并盖章。请提前邮箱预约盖章时间。
(刘老师:fuzhong@mail.shufe.edu.cn)
注意事项:
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毕业生,盖章时请务必主动向盖章老师说明组队情况。跨校组队情况认证:
(1)“互联网+”获奖证书:
请联系徐颖老师(xu.ying@mail.shufe.edu.cn)
(2)数学建模获奖证书:
因需要学校发文,请将参赛时间、队伍成员基本情况:含队员姓名,学校,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接收文件的快递地址(fuzhong@mail.shufe.edu.cn),发送至上述邮箱,学校进行审核按规定办理后,快递发出。
(九)专利证书及专利相关论文材料(验原件)
盖章:
研究生:无需提交
本科生:按要求携带原件、相关论文和带教导师信息,至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窗口办理公示手续,公示时长为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登记簿不予受理。
(十)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
研究生:无需提交
本科生:按文件要求提交
其他申请材料无须学校办理,请毕业生按文件原文《申请办法》所列清单自行准备。
四、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手续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地点
武东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就业综合事务办理窗口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7月8日),工作日均开放办理,8:30-11:3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暑期受理时间另行通知,按值班安排执行开放办理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5904215
邮箱:jyzd@mail.shufe.edu.cn
五、其他
(一)文件依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文件原文请查看:https://edu.sh.gov.cn/xxgk2_zdgz_xxxsgz_01/20240625/6554616596644e7dbb6a9aa533c54fc8.html
其他事项不再单独列出说明,以沪教委学〔2024〕30号及上海财经大学春华秋韵就业网相关通知为准。
(二)相关政策咨询: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021-64829191
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www.firstjob.shec.edu.cn。
附件1:《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就业协议书示例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示例
附件2.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表格A4正反面打印)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