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性收费退费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校园卡等储值卡即时支付服务性收费的,退学时学校应将卡里余额全部退还给学生;学生预交的服务性收费,学校应据实结算后将余额全部退还给学生。3.代收费退费规定。学生办理退(转)学手续时,代收费相关具体项目还没有实施的,学校应将预收的代收费全部退还给学生;代收费相关具体项目已经实施的,学校可不退还预收的代收费。(五)资助政策我校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助学金,还可以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每年划出学费的5%作为学校贫困生资助基金,设立了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设立了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认作20分。第十二条在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投档;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原则上按照线上生源数和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第十三条所有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区、直辖市)投档的历史类、物理类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前后安排专业,排序靠前的先安排,排序靠后的后安排;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的排序靠前;以此类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各省(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区、直辖市)投档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前后安排专业,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的排序靠前;以此类推。第十四条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五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采取“双上线”原则,即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文化分数线,同时专业成绩必须获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证。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有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口齿清晰。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第十七条专业调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第十八条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校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第十九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录取批次),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以上且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校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第二十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二十一条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第二十二条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5号。招生联系电话:0771-4883333,学校网址:http://www.xsh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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