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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7-09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3〕3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和《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23〕1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202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继续使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开展网上录取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管理、统一招生进程、统一录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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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3〕3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和《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23〕1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202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继续使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开展网上录取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管理、统一招生进程、统一录取平台。为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录取信息发布

每批次录取结束,市招考办通过广州招考网公布统一投档录取结果,向已录取考生发送录取结果短信。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的“综合查询”栏目查询录取结果和新生注册报到须知。

(二)录取时间安排

7月12日上午,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录取。

7月13日上午,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录取。

7月14日上午,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

7月15日上午,第四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7月18日前,被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录取的新生注册报到,各普通高中学校和有关中职学校须在7月18日16:00前完成新生注册报到网上登记,并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未注册报到考生。

7月20日,通过广州招考网(http://gzzk.gz.gov.cn)公布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的补录计划与办法。

7月21日,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中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gzzk.cn)填报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补录志愿。

7月22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补录。

7月24日前,各普通高中和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完成补录新生注册报到网上登记,并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未注册报到的考生。

7月25日,第四批次中职学校录取。

7月30日前,被第四批次中职学校录取的新生注册报到,中职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未注册报到考生。

7月31日,通过广州招考网公布有关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

8月25日-11月22日,各中职学校在广东省高中阶段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以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并继续做好注销工作。

(三)新生备案

1.普通高中学校于9月13日后在中招录取系统下载电子签章的新生录取名册,按学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2.中职学校分两次办理录取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间为9月6日至7日;第二次备案时间为11月23日,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市教育局直属直管和区属中职学校到市招考办备案;市属技工学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教育管理处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备案,录取数据须同时导入省中招平台。市招考办在每次备案结束后,立即移交录取新生数据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考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二、录取操作

(一)各招生学校须按学校所在录取批次,分阶段按时登录中招录取系统完成录取、新生注册及逾期未报到考生注销等操作。各招生学校须先登录市招考办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sso.gzzk.cn)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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