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苏滁高新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39号)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体现课程标准中坚持立德树人目标的根本要求。文化课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二、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按照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滁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滁招考〔2024〕4号)要求执行。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1.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13个。其中,九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含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八年级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考试)。
2. 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纳入计分的有10个科目,总分810分。具体为:语文 150 分、数学 150 分、外语 120 分(包含听力20分)、体育与健康60分、道德与法治 80 分、历史 70 分、物理 80 分(含实验操作成绩10分)、化学50 分(含实验操作成绩1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两科笔试原始卷面成绩合计后按50%计入总分),生物学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0分。
3. 仍采取现行办法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的有3个科目,具体为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以等级方式呈现。
四、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地理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方式,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外语科目只提供答题卡,不再提供答题卷;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实行纸笔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闭卷)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方式;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要求。听力残障学生,在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后外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外语考试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外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确定。
五、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表:
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
体育与健康学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分别按照《滁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方案》《2024年滁州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8—24日,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
六、阅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由市教科院和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同级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有关组织机构,加强对考试工作各环节的领导。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命题、考试组织、考试安全、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方案、预案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意见建议,经招生委员会审议并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要加强舆情监控,建立快速反应和处置联动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问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经同级政府同意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组织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考务管理,规范考试秩序。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信息系统(含网上报名系统)采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完整。要加强对考点和考场设置工作的统筹领导,规范考试组织程序;要加大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力度,实行标准化考场全覆盖。要细化考务人员的职责,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要完善保密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平稳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安排学生提前离校,切实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各县(市、区)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4.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宣传引导。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协同合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督促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政策。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