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1个区具有报考广州市公办高中资格的考生。
考生毕业当年5月1日前三年内(2024届为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应获得符合以下认证条件的相关证书。
(一)体育特长生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2.获得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3.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二)艺术特长生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市级中小学美育展演活动三等奖(含三等奖,下同)以上;
2.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专项赛事及“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赛事活动三等奖以上;
3.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专项赛事及“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赛事活动二等奖以上;
4.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荷花少年”舞蹈比赛铜奖以上;
5. 获得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银花奖以上;
6.获得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组织的世界合唱比赛铜奖以上;
7.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省级体育舞蹈赛事个人前六名以上;
8.参加“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展演活动演出者;
9.广州青年交响乐团入团满一年以上团员且代表乐团参加正式交流演出(必须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
(三)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部(含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或体育总局主办的比赛集体项目前三名者及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2.获得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主办的比赛集体项目冠军及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等级证书者;
4. 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