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学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管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从当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行选题,以问题为起点,把研究过程作为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的过程。题目自拟。
二、申报对象
(一)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其中,高校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三)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21、2022、2023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立项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
三、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2年,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1)《课题研究报告》;(2)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申报程序
本课题采用我校科研平台预申报,预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4:00。
科研创作处联系人:刘老师 666023
附件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doc
科研创作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