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已于2022年6月20日启用新系统(https://skypt.gdcic.net),旧系统(https://sk.gdcic.net/Approve)目前已暂停办理业务,仅用于查询历史办件记录,如需申办业务,请前往新系统(https://skypt.gdcic.net)办理,敬请知悉。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2023年10月31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库一平台”人才信息库的人员信息入库管理,自2023年3月13日起,人才信息库只保留“粤建通”APP扫码登录方式,即由本人通过公安部门微警认证刷脸登录“粤建通”APP后,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境外身份人员登陆人才信息库方式和企业信息库登录方式保持不变。
附件:“粤建通”APP操作指南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3年3月13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审批效率,2023年1月1日起,将“旧版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办理的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资质事项全部转到“新版三库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办理,具体网址为:https://skypt.gdcic.net/。
请知悉。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2年12月30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因疫情原因,自12月19日起暂停接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咨询电话服务(83133642、83133670),如需咨询,请您进入网上咨询平台(小粤帮你)https://sk.gdcic.net/QA/Default.aspx,登录--人工服务--企业资质申报业务中提出咨询。具体恢复时间安排请留意本网站后续通知。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行政许可管理处2022年12月19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因疫情原因,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暂停接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话咨询(83133642、83133670)和网上平台咨询服务,12月19日起恢复。
暂停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许可管理处2022年12月8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近期,我厅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办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工作,我处汇总了常见问题解答并挂网,详见附件。
附件: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常见问题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2年11月18日
温馨提示各相关企业、群众:
根据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目前建设执业资格国垂系统注册业务辅助工作办理地点临时防疫管控仍未结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继续暂停接收建设执业资格国垂系统注册业务申报材料,邮寄件签收和电话咨询同步暂停,具体恢复工作时间安排请留意本网站通知。
望谅解并予支持。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2年11月10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要求,为做好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工作,增加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直接申请通道,现定于2022年11月11日17时—2022年11月13日24时关闭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暂停企业资质业务申报功能,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暂停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2年11月8日
温馨提示
各相关企业、群众:
根据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设执业资格国垂系统注册业务辅助工作办理地点临时防疫管控。经研究决定,暂停接收建设执业资格国垂系统注册业务申报材料,暂停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其间,邮寄件签收和电话咨询同步暂停,具体恢复工作时间安排请留意本网站通知。
望谅解并予支持。
行政许可管理处2022年11月7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549号)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需要,将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延迟至11月14日前完成,请相关企业抓紧申报。11月14日前未申报的企业,通过登陆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按照“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首次申请”步骤办理。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2年10月31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群众:
近期,有办事群众反映省住建厅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期限超时,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初始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延续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聘用企业变更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注销注册)委托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及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委托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自2021年3月15日起施行。自2021年3月15日起,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广州、深圳市的注册人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外省转入广州、深圳市的变更注册业务除外),请到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以上业务可径直向广州、深圳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咨询,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0-1234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0755-83785555。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8日
三库一平台技术维护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我厅将对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进行系统维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6月30日17时30分起至7月3日24时,我厅将对系统升级维护,期间将关闭新“三库一平台”(地址:http://210.76.85.189)和原“三库一平台”(地址:http://sk.gdcic.net/approve/)。近期有办理以上业务需求的,请尽早登陆平台提交业务申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9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群众:
近期,因安管考试报名业务、新安管考核管理系统上线及新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等工作集中开展,导致行业身份认证平台出现网络异常拥挤状况,经紧急排查处理,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如仍有出现系统繁忙影响业务办理的情形,建议您可在非繁忙时段(中午12:00-14:00,下午18:00之后)进行业务申报。
系统升级完成初期,为更好地解决可能出现系统异常问题、数据紊乱、材料缺失、无法提交申报材料和自动退件等问题,请您反馈至“小粤帮您”(地址:https://sk.gdcic.net/QA);或者拨打技术支持热线020-87250708咨询。
如需要进行业务咨询,请拨打业务咨询热线,安管业务:020-87020575(省属)、020-85257006(广州)、0755-21015026(深圳);企业资质:020-83133642;国垂注册业务:020-83133670、020-83133672;质安处:020-83133520。
由于系统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2年6月22日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我厅将对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进行升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6月19日17时30分至2022年6月19日24时期间,我厅将对“三库一平台”升级维护,届时将暂停三库一平台业务办理。升级维护后,省级权限审批资质以及部试点权限审批资质办理入口将改为新“三库一平台”(地址:http://210.76.85.189),系统升级前申报的业务事项不受此次系统升级影响,还是原“三库一平台”(地址:http://sk.gdcic.net/approve/)。本次系统升级不涉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继续执行现有资质标准。
二、由各地(市)、自贸区、合作区住建主管部门实施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仍从原“三库一平台”申报。
三、企业和人员如需维护企业信息库和人才信息库的信息,仍登录原“三库一平台”填写信息。
四、系统升级后,如遇到系统异常问题、数据紊乱、材料缺失、无法提交申报材料和自动退件等问题,请您在线咨询“小粤帮您”(地址:https://sk.gdcic.net/QA);或者拨打技术支持热线020-87250708咨询。如需要进行业务咨询,请拨打业务处室热线(许可处热线:020-83133642,质安处热线: 020-8313352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6日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升级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我厅将对“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6月17日17时30分起至6月19日24时,我厅将对系统升级维护,期间将关闭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信息核实、关键岗位人员解锁业务的申请通道。近期有办理以上业务需求的,请尽早登陆平台提交业务申请。
二、2022年6月20日起,我厅将启用新版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地址:http://210.76.85.116),请各有关单位登陆新平台办理项目信息核实、关键岗位人员解锁业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4日
关于增加国垂系统注册业务咨询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群众:
近期,有办事群众反映国垂系统注册业务咨询电话无法打通,为进一步畅通咨询渠道,及时解答国垂系统注册业务的疑问和需求,我们及时调整增加了咨询方式,现将三种咨询方式公布如下:
一、电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为020-83133672、020-83133670。相关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1-6号信箱,具体按专业分:一级注册建造师1号信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2号信箱、一级注册建筑师3号信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号信箱、注册监理工程师5号信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号信箱)。
二、网上咨询方式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站:http://gdzczx.gdcic.net/)---网上咨询---我要咨询。
三、邮箱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 zjt_xukechu@gd.gov.cn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2年6月6日
通 知
各有关企业、群众:
近期,有办事群众反映国垂系统注册业务咨询电话无法打通,为进一步畅通咨询渠道,及时解答企业资质和国垂系统注册业务的疑问和需求,特增设和调整相关咨询电话,现将咨询电话和邮寄地址公布如下:
一、省级部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事项
咨询电话为020-83133642。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事项、证书变更、出省经营介绍信、打印证书等事项的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2楼)。
二、国垂系统注册业务
咨询电话为020-83133672、020-83133670。相关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1-6号信箱,具体按专业分:一级注册建造师1号信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2号信箱、一级注册建筑师3号信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号信箱、注册监理工程师5号信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号信箱)。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2年6月1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现场办理业务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形势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3月18日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暂停现场办理业务,恢复现场办理业务时间另行通知。对确需提交纸质材料或需现场核验原件的事项,采取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联系电话:020-83133670。
暂停现场办理业务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3月18日
关于“广东省建设行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认证业务新增手机APP账号认证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及个人用户: 自2021年6月7日起,“广东省建设行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认证业务已全面实施“零跑动”,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现定于2022年1月18日起启用“粤建通”APP,新增手机APP账号认证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PC端账号认证方式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建设行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auth.gdcic.net)注册单位账号或个人账号。 2.账号注册后,上传电子材料进行在线核验认证,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账号认证业务办事指南(附件1)。 3.账号认证通过后,可使用手机号+验证码的登录方式登录各业务平台。 二、新增手机APP账号认证方式 1.申请人自行下载“粤建通”APP客户端,注册单位账号或个人账号。 2.账号注册后,登陆“粤建通”APP客户端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账号认证业务办事指南(附件2)。 3.账号认证通过后,可使用“粤建通”APP客户端内置的“扫一扫”功能登录各业务平台。 三、咨询指引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可登录“小粤帮你”(http://210.76.74.216/QA)进行网上咨询,或电话咨询粤建通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0-87250708。
附件:1.广东省建设行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认证(PC端)业务办事指南 2.广东省建设行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认证(“粤建通”APP客户端)业务办事指南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2年1月11日
温馨提示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要求,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可申请换发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质证书,申请方式为“有效期顺延”。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市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办理资质有效期顺延工作,我处汇总了常见问题,并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常见问题”栏目予以公布。
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常见问题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1年12月17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628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我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上服务窗口或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出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
同时,为进一步解答企业有关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的问题,我处汇总了常见问题解答并挂网,详见附件。
附件: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常见问题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1年10月11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衔接工作,我厅已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存量纸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登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网上办事-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选择对应资质事项提交换发电子证书申请,操作流程可参照申报指引(见附件2)。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存量纸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2.换发电子证书申报指引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1年8月20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放管服”的要求,减少群众提交证明材料以及跑现场次数,方便群众及时办理业务,减少人员聚集,自2021年8月10日起,广东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通过“三库一平台”办理入职信息登记和离职信息登记业务全面实施“零跑动”,全流程网上办理,从业人员无需前往我中心窗口现场办理。详见以下通知。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广东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通过“三库一平台”办理入职信息登记和离职信息登记业务实施“零跑动”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1年8月6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1〕312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建设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核准和建设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分别调整由自贸试验区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片区管委会实施。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位于自贸试验区辖区范围的企业可登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其中,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建设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设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路径为:“网上办事”—“业务事项申报”—“审批告知承诺制事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的路径为:“网上办事”—“业务事项申报”—“社会事务服务事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行政许可管理处2021年7月29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我厅将于6月30日17时30分起关闭附件所列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企业申报端口,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申报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或备案。
附件: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企业资质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1年6月30日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广东省建设行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认证业务实施“零跑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相关的从业人员:
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自2021年6月7日至疫情结束期间,办理“广东省建设行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认证业务全面实施“零跑动”,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我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账号认证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建设行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auth.gdcic.net)注册单位账号或个人账号。
2.账号注册后,上传电子材料进行在线核验认证,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账号认证业务办事指南(附件1)。
二、账号信息变更
1.申请人按要求将所需电子材料发送至我中心指定邮箱(gdcic0708@gd.gov.cn)办理,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账号信息变更业务办事指南(附件2)。
2.办理结果可自行登录“广东省建设行业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中心查看。
三、咨询指引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可登录“小粤帮你”(http://210.76.74.216/QA)进行网上咨询,或电话咨询粤建通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0-87250708。
附件:1.账号认证办事指南
2.账号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
2021年6月4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及时解答企业关于我省承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相关问题,我处增设咨询邮箱,用于回答企业咨询事项。邮箱账号:zjt_xukechu@gd.gov.cn,我处会尽快予以答复。
行政许可管理处2021年4月27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答企业疑问和回应诉求,现将我处各类咨询途径和常见问题栏目公布如下:
一、电话咨询
各类企业资质咨询电话:020-83133642;
各类企业资质变更事项咨询电话:020-83133670。
二、网站咨询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互动交流--领导信箱(网址:http://zfcxjst.gd.gov.cn/hdjlpt);
2.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服务窗口--我要咨询(网址:https://tyrz.gd.gov.cn/tif/sso/static/?client_id=gdbsYSS&redirect_uri=http%3A%2F%2Fwww.gdzwfw.gov.cn%2F_goin_%2F%3Fr%3D%252Fzxts%252F&response_type=code&scope=all&service=initService)。
三、常见问题栏目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帮助--常见问题(网址:https://sk.gdcic.net/QA/QaList.aspx?Type=0004)。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1年3月29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厅承接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为做好政策宣贯服务,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相关资质,我厅制订了指导手册和办事指南(见附件1-5),现予发布,请企业自行下载查询。
附件:1.指导手册
2.建设工程勘察企业甲级资质核准办事指南
3.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甲级资质核准办事指南
4.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施工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办事指南
5.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核准办事指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03月26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便捷企业对我厅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政务服务评价,我厅对“好差评”评价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企业在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后,可对该事项进行满意度评价,待事项办结后,可对该事项再次进行满意度评价。同时,我厅工作人员还将通过线下电话形式回访群众满意度。 请大家积极评价,感谢支持!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0年10月29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延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升级、延续、变更等事项已实行无纸化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要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窗口”上传材料时,请在“信息列表”的“企业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手册执行情况的说明”中上传“企业信用信息承诺书”(参考模板格式可见附件)。
二、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www.gdcic.net)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mohurd.gov.cn)政务服务平台同时进行网上填报。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时,只需选择申报事项和填写申请表,无需上传附件材料。
三、企业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需带齐上传到部系统信息材料的原件、电子件和电子材料清单(电子版)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进行核验。
窗口联系电话:020-83133670,咨询电话:83133642。
附件:企业信用信息承诺书(参考模板格式)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0年9月27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无纸化接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延期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房〔2020〕66号)要求,我厅对报部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现通知如下:
一、部发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合并等事项。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合并等事项实行无纸化受理,自即日起,我厅不再出具同意上报函。企业申请上述事项时,需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平台同时进行网上填报。企业需将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填报完成后生成的电子数据包(zbb格式,可用移动存储设备保存)、三库一平台系统申请表封面一式一份和部系统申请表封面一式一份邮寄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或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上述申请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20-83133670。
二、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升级、延续核验事项。
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升级、延续事项,实行无纸化办理。企业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需带齐上传到部系统附件信息的材料原件、电子件和电子材料清单(电子版)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进行核验,电子件的文件夹名和文件名格式按附件的要求统一命名。
附件:申报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电子件的文件夹名和文件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2020年9月4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均实行无纸化受理,自即日起,我厅不再出具同意上报函。
企业申请上述事项时,需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同时进行网上填报。在我厅三库一平台系统提交申请时,只需选择申报事项、制作空白申请表,无需上传附件材料。企业可将电子数据包(zbb格式,可用移动存储设备保存)、三库一平台系统申请表封面一式一份和部系统申请表封面一式一份邮寄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或到我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上述申请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20-83133670。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0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7月1日前,我厅已受理的报部核准的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出具报部函。自即日起,我厅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报部核准的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0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标〔2020〕18号)的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晋升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延续申请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有关企业可直接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进行申报,无需经我厅办理,我厅自5月起不再接收上述资质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0年5月7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有关要求,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启用电子证书之后对原核发的纸质资质证书分批次换发成电子证书,换证工作已全部完成。请各有关企业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按以下路径“企业信息库——持证情况——企业资质证书”查阅本企业电子证书,如出现电子证书无法正确生成或者生成的电子证书信息有误的情况,可按变更办理的请申请变更,不能按变更办理的请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反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3133642。各地市(含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可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地市主页”查询。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0年4月20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的规定,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和乙级资质时,不再考核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及其出资额。我厅自即日起停止办理工程造价资质企业甲级和乙级资质企业股东变更事项。
行政许可管理处2020年3月19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我厅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信息系统将于3月17日0时0分正式上线,需申报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注销等事项的企业请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我厅对外办事窗口自系统上线之日起不再接收上述企业资质事项的纸质申报材料。
行政许可管理处2020年3月16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外办事窗口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自2020年2月3日起我厅对外办事窗口(粤财大厦2楼,以下简称办事窗口)正常对外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办事窗口采取下列措施:
一、鼓励以“零跑动”方式办事。能通过网络办理的事项,请上网办理;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交。
二、预约办理时间分散人流。确需到办事窗口办理业务的,建议企业提前预约办理时间(预约电话:020-83133670),避免人员聚集等待。
三、严格落实相应防疫措施。前来办事窗口的相关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测量;不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人员谢绝进入办事大厅。对有发烧症状的人员将进行登记和上报。有发烧症状的人员应就近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0年2月2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05号)的统一部署,我厅将包括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内5个系统迁移切换到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这是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系统迁云时间定于2020年1月31日0时至2020年2月5日24时,迁云期间该5个系统将暂停服务。为做好迁云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2020年1月20日17:30至2月7日8:30期间暂时停止接收企业向我厅提出的资质申请。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20年1月19日
温馨提示
近日,我厅对外办事窗口接到大量企业来电,咨询涉厅相关业务工作的联系方式。为方便企业办事,现将企业集中咨询内容的受理部门及电话汇总如下,供企业参考。
一、咨询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含资质申报)等业务。受理部门及电话:厅行政许可管理处,020-83133642。
二、咨询内容:资质变更事项(属我厅变更范围内的事项,其他非我厅变更的范围请咨询工商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省经营介绍信及诚信证明等事项。受理部门及电话:厅对外办事窗口,020-83133670。
三、咨询内容:粤建通注册与办理、人员解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应用服务;进粤企业诚信登记等业务。受理部门及电话: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020-87250708。
四、咨询内容: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现场认证,其他注册类人员等业务。受理部门及电话: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020-82127766。
五、咨询内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C证等业务。受理部门及电话: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020-87020575,020-85257006。
六、咨询内容:建筑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等业务。受理部门及电话: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020-81195060。
七、咨询我厅其他业务,请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fcxjst.gd.gov.cn/xxgk/zzjg/index.html),自行查询相关处室及咨询电话。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19年12月25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要求,企业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跨省变更事项时,我厅不再出具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申报企业按相关要求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办理。企业来我厅办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跨省变更事项不再需要提供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19年12月2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从即日起,企业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名称变更、非名称变更、遗失补办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的名称变更、遗失补办、增加副本事项,我厅不再单独出具初审意见。请各有关企业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办理,具体材料要求请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相关要求(http://www.mohurd.gov.cn/yyxttz/201703/t20170323_231208.html)。
企业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的非名称变更事项,由企业直接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19年11月19日
温馨提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设计乙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1月8日起,我厅对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设计乙级资质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在系统改造完成前,需申报人防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和人防设计乙级资质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注销等事项的企业可将有关事项的纸质材料交至我厅对外办事窗口办理。具体办事流程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1.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资质办事指南
2.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丙级资质办事指南
3.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办事指南
4.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资质变更事项办事指南
5.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资质注销事项办事指南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电子化的意见》精神,从2019年11月5起,我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具体事宜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启用电子证书后,由我厅统一对原核发的纸质证书分批次换发电子证书(预计11月底前完成),企业无需自行申请。 企业登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后,获取电子证书的路径有2种:按照业务事项申报平台——办事进度——查看办事结果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电子证书;或者按照企业信息库——持证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路径,自行查阅或打印电子证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1月6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438号),自2019年9月1日起,我厅停止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实施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查工作。为确保已受理的申报材料在8月底前完成审查和公示并按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厅将于2019年8月8日23:59分关闭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报端口。对于8月8日前受理的申报材料,我厅按目前的程序和时限办理;企业也可以自愿申请退件,待9月1日起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020-83133642。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7日
温馨提示
各有关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上该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