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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师(第一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公办教师200人。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一场)》(附件1)。

本场招聘未完成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延续至后续毕业生招聘场次。预计近期将发布第二场招聘公告,欢迎有意向报考的考生持续关注。

二、招聘对象

部分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和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的2021、2022、2023届毕业生。

招聘高校范围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第一场)高校范围》(附件2)

三、招聘条件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2022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2022届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同时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业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

2.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于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10月19日8:30-10月21日17:30期间登录“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4)。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自负责任。

2. “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职员招聘”栏目登录。

(三)网上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自负责任。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在系统公布,考生可在10月24日9:30后登陆系统查询。

(四)视频评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设置视频评审环节。考生报名期间须在招聘系统上传本人试讲视频,具体要求如下:试讲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不限。

由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6比例推荐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如符合推荐条件人数比例不足1:6,但大于等于1:2的,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考试;如符合推荐条件人数比例小于1:2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视频评审成绩及推荐结果在系统公布,考生可在10月26日上午9:30后登陆系统查询。

(五)现场资格审核

推荐进入考试环节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初定于10月29日-30日在佛山市南海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26日上午9:30后登陆系统打印)

2. 报名表(系统打印)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4)所提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全部资料按顺序整理并装订。

(六)考试

10月29日-30日在佛山市南海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分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形式)两个环节进行。考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成绩(占60%)组成,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考试当天公布成绩。

(七)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现场收取进入体检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有)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初定10月31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五、本次招聘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考试防疫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确保招聘考试顺利进行,请考生务必提前阅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 5)。要求如下:

(一)考前健康监测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队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符合参加考试条件

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现场提交《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附件6)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申报个人承诺书》(附件7)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条件如下: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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