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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及培训方案(试行)的通知

粤卫办科教函〔2020〕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医学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医师协会:

为有序推进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进一步加强住培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以及《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卫〔2015〕82号)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住培工作要求和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及培训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反馈。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联系人:黄式锋,联系电话:020-83883515)

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及培训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以及《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卫〔2015〕82号)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加强住培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结合国家住培工作要求和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适应我省住培工作需要的师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带教能力为目标,通过分层递进、规范化、系统化的培训,建设一支适应住培医师带教、具有较强教学能力、考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满足住培实际需求的合格住培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住培导师”)队伍,逐步完善住培导师进阶认证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标准,规范同质。统一住培导师准入标准,统一培训内容与要求,统一考核,统一发证。

(二)分层分类,分段实施。建立住培导师制度,根据住培导师的带教资历以及能力等,分为普通师资、骨干师资和资深师资三个层次,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培训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分段实施。

(三)医教协同,资源共享。以国家和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住培管理机构认定的国家住培(全科)示范基地、省住培(全科)师资培训基地、各专业骨干师资培训基地为核心,发挥高等医学院校、有关专业协(学)会作用,集约优势资源,分片、分专业、有计划组织培训。

三、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

1.普通师资:指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能胜任普通师资职责(附件1),通过自荐、专业基地推荐、培训基地遴选,准备申请住培带教资格的指导医师;或取得普通师资培训合格证超过三年有效期,需要重新培训的住培导师。

2.骨干师资:指取得普通师资资格3年以上,能胜任骨干师资职责(附件1),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经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准备参加骨干师资培训基地进阶培训的住培导师。

3.资深师资:指取得骨干师资资格3年以上,能胜任资深师资职责(附件1),住培带教经验丰富、带教能力强,参与国家、省级住培督导,开展住培教学研究,能承担骨干师资培训、结业技能统一考试考官培训等课程的住培导师。

(二)师资培训基地。

普通师资培训由普通师资培训基地负责,骨干师资培训由骨干师资培训基地负责。

普通师资培训基地由住培基地和普通师资培训指导单位共同组成。根据《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卫〔2015〕82号)文件有关精神,普通师资培训指导单位(见附件2)主要依托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单位),承担普通师资培训核心课程(见附件4)。住培基地为普通师资培训主体,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普通师资培训指导单位承担核心课程培训。

骨干师资培训基地是指国家、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国家住培(全科)示范基地、省住培(全科)师资培训基地,或由中国医师协会各专科(专业)分会认定的专业骨干师资培训基地(见附件3)。

(三)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1.普通师资:培训内容包括住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医学教育理论与教学技能、临床教学能力、教学考评能力,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人际沟通能力、职业精神等模块。采取理论授课、工作坊教学和线上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其中面授时间不少于56学时(含核心课程28学时,见附件4)。

2.骨干师资:培训内容包括临床教学能力、教学考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培养等模块。采取理论授课与临床实践(工作坊教学、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其中面授时间不少于32学时,可分段累计(见附件5)。

3.资深师资: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基地督导专家培训课程学习。

四、考核与发证

普通师资由普通师资培训基地负责考核,培训名单上传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gd.wsglw.net/)备审。经审核合格,由省医师协会颁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普通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有效期三年),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骨干师资由骨干师资培训基地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由骨干培训基地将相关信息上传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经审核合格,由省医师协会颁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骨干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有效期三年),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资深师资由各住培基地向省医师协会提出申请,经省医师协会审核并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由省卫生健康委颁发《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深师资证书》(电子证书,有效期三年)。

各类师资培训证书均可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并可下载打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师资培训工作纳入住培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师资管理模式,建立师资的遴选、培训、聘任、评价、激励和退出机制,将住培导师的带教工作量视同临床(科研)工作量,并与职称晋升、绩效分配深度挂钩。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带教地位,增强荣誉感,激发积极性。

(二)落实主体责任。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和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政策措施,统筹全省师资培训工作。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院校)要根据辖区培训基地师资队伍配置需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本区域内培训计划制定和人员送培工作。省医师协会负责统筹并公布各类师资的年度培训计划,协助指导、监督培训项目的实施以及教学质量的监管、绩效评估、师资培训证书颁发等事务。各住培基地和师资培训基地是住培导师培训主体,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师资激励机制,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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