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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工作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于11月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以下简称“两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4日12:00至11月8日24:00。逾期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三)报考科目

申报人员的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装箱现场检查人员的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参加考核的科目。

三、考核安排

(一)考核日期

2024年11月28日-29日。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安排

11月28日09:30-11:00,包装;   

11月28日14:00-15:30,集装箱装箱;

11月29日09:30-11:00,散装液体;

11月29日14:00-15:30,散装固体。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

(四)考点安排

本次考核我局安排杭州、宁波和舟山共3个考点。考点分别位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515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南路169号)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四、考核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核杭州、宁波和舟山考点的计算机终端数分别为120个。考生报名时如所选考场名额已满,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他考场。报名以时间顺序电脑自动排列,考场名额已满或超过报名截止时间,考生无法再行报名。

(二)请有需求的各相关企业抓紧组织有一定安全管理经验和从业基础的工作人员报名。

(三)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要求认真填报,规范提交身份证图片和个人照片,否则考核报名将被退回。

1.身份证图片要求:

图片清晰、完整、无变形、无多余部分。

2.个人照片要求:

(1)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白底色均可。

(2)证件照像素需为 413px * 531px,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3)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4)要求底色均匀,眼镜无反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四)广大考生应随时关注报名受理、确认情况,确认预留的电话号码正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

(六)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地点、场次、科目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七)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核时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等进入终端考位。

(八)本次考核不收取费用。浙江海事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以免上当受骗。

(九)考生复习准备可参考“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见附件2)“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见附件3),以及“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复习指南”(见附件4)。

五、考核结果公布、考核合格证明颁发和从业资格证书签发

(一)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束20个工作日内,考核成绩集中发布,考生可以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个人考核成绩。同时,浙江海事局也将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海事局申请成绩复查。申请须由考生本人书面提出,并注明姓名、准考证号码、申请复查科目以及联系方式等,邮件至zjhsjwfc@163.com或传真至0571-88372782。《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5。

(二)考核合格证明颁发。考核合格人员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申请颁发考核合格证明,并自助打印。

(三)从业资格证书签发。取得考核合格证明、拟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向浙江海事局申请签发《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证书为电子格式,可自行下载打印。

“两员”考核工作咨询电话:0571-88372782、88372759。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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