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开展了包含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和食品安全总监在内的专项人员培养、培训及能力验证工作。为推动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市场监管总局9月22日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规定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定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全面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专项人员培养、培训及考核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基于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邀请了业内众多顶级专家学者打造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及食品安全总监专项人员能力验证及培训课程体系,开展了包含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预防、原辅料管理、生产过程及风险控制管理、致敏物质管理、应急准备和响应、食品安全检验、行政处罚条例及认证认可体系等多方面内容在内的全套理论和实操培养培训课程,着力提升食品安全领域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承担着通过认证认可政策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的重要职责。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作为我国重要智库机构之一,在丰富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体系的同时,还致力于为企业和社会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