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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初二、初三中考报名工作通知 加分政策明确

3、初中二年级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填报,学生也可选择户籍地招考机构报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全省通用,计入2025年中考总成绩。

4、往届生、休复学考生等报名办法和成绩使用由各市招考机构确定。

5、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件等材料,没有《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三、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中考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各市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和分值。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高一项计算。

(一)台湾省籍应届考生须持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二)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的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三)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四)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五)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中考优待政策根据《民政部 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政联〔2023〕1号)、《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公通字〔2024〕8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消发〔2024〕2号)、《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晋司发〔2024〕3号)、《山西省国家安全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国安厅发〔2023〕18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信息采集

(一)报名号、准考证号编排规则

1、报名号采用十二位数编排,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第三、四位为市代码(51-61为应往届毕业生,81-91为初二学生);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八位为毕业学校或单位代码;后四位由各市自行制定。

2、准考证号采用九位数编排,第一、二位为市代码,分别为01太原、02大同、03阳泉、04长治、05晋城、06朔州、07晋中、08运城、09忻州、10临汾、11吕梁,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后五位为流水号,其中第五位0-4为应往届毕业生,5-9为初二学生。

(二)信息采集要求

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后必须由本人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信息管理

各级招考机构和报名点要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准确和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密码泄露、信息被他人篡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收费

中考收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中考报名考试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317号)执行。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日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返回搜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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