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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东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培育办法》(山科大党发〔2022〕36号)文件要求,结合2023年学校相关项目申报情况,现启动2023年度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培育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以下简称重大项目),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年度和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和艺术学单列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专项和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学校教师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申报单位申报的题目入围重大项目选题或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申报单位完成重大项目的申报且通过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即达到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立项条件。

 学校教师以山东科技大学为申报单位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或研究专项的申报,限项项目由学校成功推荐到省业务主管部门,不限项项目通过校内评审且通过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即达到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或研究专项培育项目立项条件。

 二、培育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一)重大项目培育。重大项目入围选题拨付 1 万。重大项目申报后,首年拨付 5 万,结项验收后拨付 4 万。

 (二)年度项目培育或研究专项培育。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或研究专项培育项目立项后,首年拨付 2 万,结项验收后拨付 1 万。

 三、评审程序

 (一)立项申请。符合培育项目立项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任务书(基金培育项目)》,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即“项目主责单位”)。

 (二)主责单位论证。项目主责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学术价值、建设目标、对本单位学科建设支撑度等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报送人文社科处。

 (三)职能部门审核。人文社科处负责做好立项资格、建设目标等内容的审核。

 (四)学校决定。人文社科处汇总审核通过的推荐情况,提交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公示。拟立项名单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 3 个工作日。人文社科处负责公示异议的受理工作。

 (六)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下达立项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培育项目以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的方式进行申请与管理。当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随时申请。

 (二)项目培育时间为3年,起始时间从达到立项条件日算起。

 (三)各部门、各单位请于8月2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任务书(基金培育项目)》(纸质版3份,第四、五项手写签字)提交到办公楼316室;任务书电子版(PDF格式,用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汇总表(WORD格式)发送至rwskc@sdust.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基金培育项目申报材料(*项)”。

  联系人:尹发利  86057796

人文社科处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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