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与管理,做好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要求
1.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安徽十大新兴产业,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
2.应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加强专业设置规划管理,鼓励学院在申报新专业同时,积极加强已开设专业的管理,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撤销,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专业设置情况,原则上各学院可申请增设不超过1个新专业,同时应相应停招或撤销1个原专业。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流程
1.学院组织论证。学院要在对拟增设专业与调整专业的经济社会需求、专业建设方向、培养规模条件等充分调研基础上,组织本专业领域内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拟增设专业与拟调整意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2.学院审议。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并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学校审批同意后,相关学院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报送。
三、材料报送
1.2022年4月29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单位专业设置与调整论证及审议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2.2022年申请新增专业系统填报工作待国家及安徽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下发后另行安排,如相关工作时间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本年度如有相关专业增设、调整需求的,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与教学科联系(联系人:郑老师;电话:2871403)。
附件:
1.《2022年度专业增设及调整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2.《专业增设情况简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3.《专业增设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4.《现有专业调整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附件.rar
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