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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协助分管领导,履行岗位职责,主持学生工作部(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监督和组织实施;

三、主持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布置工作任务,交流情况,总结,检查、督促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四、负责对学生活动经费、勤工助学经费、奖助学金等各项经费的分配、调剂和审批工作,指导学生的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和学生违纪处分工作;

五、带领本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生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六、指导各二级学院分党校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七、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做好学生工作,不断地总结经验,提高学生工作质量;

八、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

九、指导易班项目建设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人员考核和业务提高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部(处)长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协助部(处)长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和完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各项规章制度;

三、协助部(处)长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负责落实学习工作任务;

协助部(处)长开展学生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五、协助部(处)长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动态档案建立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六、协助部(处)长做好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及学生违纪处分工作;

七、协助部(处)长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八、协助部(处)长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九、协助部(处)长做好易班项目建设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和部(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部(处)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二、负责部(处)办公设备的选购、登记、保管和使用;

三、负责日常工作文件的起草、通知、整理、归类、呈报、承转和归档;

四、负责草拟部(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

五、协助部(处)领导制定各阶段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六、负责筹备部(处)举办或承办的各种会议;

七、负责做好年度报刊、杂志的订阅;

八、负责收集办公信息,及时反映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九、负责相关工作的督办和督查;

十、负责做好内外交流、对外考察和接待等事宜;

十一、负责开展综合咨询、为学生提供服务;

十二、协助部(处)领导制定和完善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

十三、协助部(处)领导做好内外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十四、协助部(处)领导做好工作经费的预算、规划、使用以及管理等各项工作;

十五、协助部(处)领导做好学生思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大学生生活补贴、师范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

十七、负责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的办理;

十八、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新生入学教育、校风校纪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 三、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和考评等教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辅导员集中学习或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宏观管理与指导学生骨干队伍,协助党委组织部抓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六、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维护学校的稳定;

七、负责学生专项思想动态调研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

九、建立、使用并维护好易班网站;

十、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建立学生行为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学生遵纪守规与文明规范养成教育,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

三、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量体系,组织、指导做好学生的学年鉴定、综合测评以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评审表彰工作;

四、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件,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五、协助做好新生报到、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各类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负责本专科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组织投保等工作;

八、协助做好大学生思想及行为的调研分析工作;

九、负责各项评先评优与表彰奖励工作。

十、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发放、管理及信息采集工作。

二、监督并协调全校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做好各项奖学金、优秀学生的审批及奖学金发放工作。

三、建立全校贷款学生的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及时统计并向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提供学生的变动情况和贷款的实际发放情况。

四、强化贷后管理,监督学生按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五、培养学生诚信意识,建立学生信用档案等工作。

六、负责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助学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八、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九、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十、负责各级各类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审核、评定发放等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一、开设心理健康相关课程,举办心理讲座,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二、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

三、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开展个别咨询和团体辅导活动,帮助学生消除心理困扰,开发心理潜能,培养良好个性。

五、组织专兼职教师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专业水平。

六、开展科研活动,提高学术水平,为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与实践的依据。

七、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开展活动,对学生骨干进行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培训。

易班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落实学校易班建设工作规划与方案;

二、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推进易班项目建设;

三、做好校级、院级学生工作站指导工作;

四、健全完善易班工作机制,做好易班骨干培训;

五、关注学生网络思想动态,加强舆情监控管理;

六、加强学校易班轻应用平台、易班文化产品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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