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6日消息(记者满朝旭)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昨天公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6-02-06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经查,事发前,瑞海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内共储存危险货物111种,共计11383.79吨,根据测算,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当量,有304幢建筑物受损,其中有不少居民住宅楼就在事发地点四周,为什么这样一个明显不合规的危化品仓库能获批建成?事故调查组管理组组长李万春介绍了调查情况。
李万春:在事故调查中发现,规划国土部门帮助瑞海公司非法取得了规划的许可,这里边还是有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也就是说监管部门也好,企业也好,相互串通,贪赃枉法,涉嫌职务犯罪。
经调查组调查,在瑞海整个违法建设经营过程中,监管更是层层失守。
李万春说:一共市区两级部门大约涉及10个部门,相关监管部门是有监管系统的,我们调查发现,没有一个部门尽职尽责,比如说天津市交委、天津港集团、天津海关,包括天津海事部门,都是能够发现有“硝酸铵”的,但是没有人“吱声”,没有人监管这些事儿。
瑞海公司,一个只有72人的民营企业,居然能突破这么多部门的监管,人们不禁会问,这是怎么做到的?瑞海到底有什么背景?
李万春说:我们发现瑞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某,是长期在这个行业里工作,非常熟悉这个业务流程,行政审批的程序,有人脉,他就利用这种关系做铺垫,送钱!送卡!出资打高尔夫,请客吃饭这种不正当手段,拉拢主管部门负责人,也就是天津市交委的分管领导和港口处的负责人,而且请求他们提供方便,天津市交委主管负责人竟然就能为瑞海公司先后5次出具了这种批复,帮助其获得危险货物的经营,瑞海公司另外一个实际控制人董某,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但是他父亲原来是天津港公安局的局长,他承认利用其父亲过去的这种关系,在这种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管这方面,也为瑞海公司非法违法经营起了很大的作用。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故调查组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7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等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质等行政处罚。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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