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由我校法理学研究所主办的“法理论衡”系列讲座第六讲在海淀校区举办。本次讲座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贝主讲,我校法学院院长雷磊主持。我校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孙海波、法学院教授郑玉双、法学院副教授高尚、法学院讲师冯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晔等担任与谈人。
(杨贝主讲)
杨贝分享了讲座选题的灵感来源,从三个方面即法学的核心问题、修辞学的解决方案、修辞学的未来对讲座内容展开介绍。
在与谈环节,雷磊向杨贝的精彩讲述表示感谢,并进一步提问:第一,探讨法学的核心问题时,是否需要考虑如何“依法”形成合乎正义的判断?第二,从修辞学和正义论之间的关系看,修辞学预设了正义论的基本态度或观点(非单一正义观),以及如何达成它所预设的正义的方法。在此基础上,修辞学如何避免文化相对主义、伦理相对主义?能否提供超越不同社会实践的贡献?它的正义观和如何达成正义这两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否会出现“操纵即正义”的问题?
孙海波认为,从法律论证的角度看,有两种现象和修辞学相关。第一是表面证立,是指法官在论证判决的时候提供的是表面的理由,那么法律推理本质上就是一种修辞;第二是虚假证立,是指法官在论证判决的时候没有展示真实的理由,那么法官在说理时也会运用到修辞。因而需要考虑:修辞学如何避免修辞的滥用,解开规范拘束与个案正义之困。
郑玉双对修辞学在司法裁判中的意义与德沃金的法律解释主义理论进行了对照,并进一步提问:第一,修辞学对于理解一般的真理、实践的独特贡献是什么?修辞学是否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成熟的理论,这种理解的方式带来了一种怎样的真理观和正义观?第二,在人工智能对于司法实践的影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修辞学是否还有意义和适用的空间?如何将修辞学设计到司法人工智能中?
郭晔从三个维度对杨贝的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第一,修辞学驾驭了语言。修辞学作为一种说服的艺术,或许能够打破真理的傲慢。第二,修辞学提供了一种听众的理论。在仰望真理的时候也是在仰望民主政治,打破了理性精英的傲慢。第三,修辞学是否能推动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变化?具体到司法领域,修辞学打破了法的傲慢、诉讼的傲慢,强调了通过沟通说服别人、达成正义,于情于理都让民众能够接受。
高尚认为,从学术领域来看,修辞学对于学者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从司法裁判领域来看,修辞学在司法裁判说理为大家所信服的过程中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并对修辞学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冯威进一步提问:有没有一种分析性的修辞学?在法律安定性原则的影响下,法律人能否接受修辞学带来的转变?修辞学会不会犯元伦理学层面的错误?
汪雄针对修辞学和稳固的寻找真理的方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曾立城也就修辞学与法学的合作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认知与看法。
杨贝针对以上评论和提问一一进行了回应。至此,“法理论衡”系列讲座第六讲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