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2019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高度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顺利、高效地完成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考生生源质量、初试成绩等,研究生院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体要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考生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相应要求、并在我校各招生单位公布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各招生单位于3月21日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准考考生名单,研究生院于3月22日公布全校第一志愿复试准考考生名单,3月25日之前公布调剂准考考生名单。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资格审查:
2019年3月30日12:00—15:00 地点:东院第十二大教室
2019年3月31日12:00—15:00 地点:东院第十二大教室
考生可依据招生单位复试安排,自行选择参加上述其中一场进行资格审查。
专业笔试、面试:
2019年3月30日-4月1日
地点: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体检:2019年4月1日上午(京外考生)、4月2日上午(京内考生)
地点:校医院(北外西校区7号楼,西校区餐厅西北方向)
各招生单位复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将于3月25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网站分别公布。
对于未按时参加上述任一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所参加复试各环节成绩无效。
(三)复试比例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上线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差额复试比不低于130%,不高于200%。生源充裕的招生单位可根据考生成绩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自行确定本招生单位差额复试比例。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1)外语类专业:随面试一同考核
(2)非外语类专业:
所考外国语科目为英语的,由招生单位随面试一同考核;
所考外国语科目为其它语种的,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于3月25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笔试
3、面试
注:
佛山研究生院英语口译专业同高级翻译学院英语口译专业一同复试;
佛山研究生院德语口译专业同德语学院德语口译专业一同复试;
佛山研究生院汉语国际教育方向同中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方向一同复试;
佛山研究生院国际商务专业同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方向一同复试。
(五)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50%+复试面试×50%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各招生单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1)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专业考生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成绩=复试成绩×50%+(初试外语成绩+初试专业1成绩+初试专业2成绩)÷4×50%。
(2)会计硕士考生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成绩=复试成绩×50%+初试总成绩÷3×50%。
(3)其它所有专业考生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成绩=复试成绩×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条件参照本项规定,复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有进入录取范围的资格,再按成绩及教育部下达的专项计划名额进行录取。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
考生可登陆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fsu.edu.cn/,查询我校最新复试方案、调剂方案及录取名单等信息。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预公示等信息见各招生单位网站。
招生单位
网址
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英语学院
seis.bfsu.edu.cn
seis@bfsu.edu.cn
010-88817287
010-88816282
俄语学院
ru.bfsu.edu.cn
bweyxb@bfsu.edu.cn
010-88816296
法语学院
french.bfsu.edu.cn
bwfyxb@bfsu.edu.cn
010-88816305
德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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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8816516
010-88817206
日语学院
japan.bfsu.edu.cn
bwryxb@bfsu.edu.cn
010-88816276
日本学研究中心
bjryzx.bfsu.edu.cn
ry6584@163.com
010-88816584
010-88816584
西葡语学院
xpyx.bfsu.edu.cn
bwxyxb@bfsu.edu.cn
010-88816433
阿拉伯学院
arab.bfsu.edu.cn
bwayxb@bfsu.edu.cn
010-88816328
010-88816327
欧语学院
europe.bfsu.edu.cn
masaibora@bfsu.edu.cn
010-88816315
010-88816748
亚非学院
aa.bfsu.edu.cn
bwyfxz@bfsu.edu.cn
010-88816325
010-88816357
高级翻译学院
gsti.bfsu.edu.cn
gsti@bfsu.edu.cn
010-88816386
010-88813007
中文学院
iei.bfsu.edu.cn
zhongwen@bfsu.edu.cn
010-88816438、010-88817817
010-88818140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www.sinotefl.org.cn
wjyzx@bfsu.edu.cn
010-88816612
国际关系学院
sird.bfsu.edu.cn
bwwjxx@bfsu.edu.cn
010-88817822、010-88815092
马克思主义学院
maxism.bfsu.edu.cn
bwskbb@bfsu.edu.cn
010-88816864
010-88818500
国际商学院
ibs.bfsu.edu.cn
research@bfsu.edu.cn
010-88818121
010-88810062
法学院
sl.bfsu.edu.cn
law@bfsu.edu.cn
010- 88818137
010-88816534
外国文学所
wxs.bfsu.edu.cn
bwwxs@bfsu.edu.cn
010-88816307
国际中国文化研究院
iics.bfsu.edu.cn
chinese_studies@bfsu.edu.cn
010-88816430
010-88810318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
sijc.bfsu.edu.cn
bfsumedia@163.com
010-88814531
专用英语学院
sesp.bfsu.edu.cn
bwesp@bfsu.edu.cn
010-88818615
010-88818615
艺术研究院
ysyjy.bfsu.edu.cn
sakus_wang@126.com
010-88812986
历史学院
www.globalhistory.cn
gh@bfsu.edu.cn
010-88818807
研究生院
graduate.bfsu.edu.cn
bwyzb@bfsu.edu.cn
010-88816246
010-88816244
二、调剂工作方案
(一)教育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二)我校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信息
我校可接受调剂申请的专业方向见下表(除此之外各招生单位、专业、方向均不接收调剂考生)
(三)调剂程序
1、提交申请方式和截止时间:
我校所有调剂均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受理考生调剂申请,请及时关注研招网及我校各招生单位网站信息。
2、调剂复试准考资格:
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复试资格后,各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复试准考名单。请考生关注、自行查看。
3、调剂复试准考考生按北京外国语大学全校统一复试安排参加相关招生单位复试。
4、所有进入拟录取范围(以各招生单位拟录取预公示名单为准)调剂考生的,均须按研招办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说明:
1、每位考生可且仅可申请一个专业方向的调剂。
2、调剂生的复试比例不高于300%。
3、对于接受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录取不影响原有达到该专业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仅针对可调剂录取的缺额名额。
4、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被录取、申请调剂其它单位的考生,所以信息以研招网调剂平台为准,我校不负责寄送试卷等材料,不负责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外国语大学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
接收调剂招生单位
接收调剂专业/方向
缺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3
中外马克思主义比较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1
国际商学院
会计学
3
企业管理
2
中文学院
文艺学
2
艺术研究院
中国传统戏剧对外传播
1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商务
8
佛山研究生院
英语口译
11
德语口译
9
汉语国际教育
3
国际商务
8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
11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
7
法律(法学)
8
三、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五类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按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考生本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核实后执行本政策。相关证明材料需在3月22日12:00前现场交至研招办,或扫描/拍照后以JPG图片或PDF文档格式发邮件至我办(bwyzb@bf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考生原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分数基本要求、按政策获得加分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不影响既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四、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一般面向基础学科、国家急需但生源不足且没有可调剂的生源的学科专业,方可向本专业方向未达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开放破格申请。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陈述破格理由、提交破格复试申请。研究生院、各招生单位均不受理考生个人提交的破格复试申请。按相关规定从严审批。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
非应届考生:
①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②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查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后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效,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者,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校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复试结束后即可离校,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主页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