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2 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机制1.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上海医学院分管领导以及教务处、医学教务处、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重点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全面发展得分中的科研成果优秀、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遴选原则制定并发布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学院推免生推荐名额及学生报名等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王新、姜育刚、吴杰、彭鑫、张玥杰(纪检委员)、吴俊、沈安怡、付雁、王李霞。
3. 推免生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生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