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8月12日,一名女性游客在秦皇岛野生动物园白虎园区自驾参观时,违反规定自行下车,受到老虎攻击受伤。事发后,秦皇岛野生动物园迅速组织救治,该游客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7月23日,32岁的女游客赵某自驾车载着其夫刘某、其母周某和2岁的孩子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游览,在距离东北虎园西北门出口19米左右的柏油路中间,赵某从副驾驶位置下车,向车头前方绕行。约13米外的巡逻车司机发现赵某下车后,立即用车载高音喇叭喊话要求其上车,赵某侧身张望之时,被老虎咬住背部拖走,其57岁的母亲周某也下车上前试图营救,遭老虎袭击。该事件造成周某死亡,赵某受重伤,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公众对野生动物园安全措施的关注。
2017年8月18日,仍然是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又发生了一起黑熊咬伤游客事件。事发后,北京市延庆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则发布通报称,该游客系在自驾游览过程中私自打开车窗向黑熊投喂食物,被黑熊咬伤左臂。
然而,这些“血的教训”并没有完全杜绝游客在野生动物园区做出危险举动。2018年,有网友在北京野生动物园观光时,曾抓拍到另外几名游客中途下车采摘园内的山楂。2020年,一名小女孩被拍到坐在车顶游览野生动物园,视频中清晰可见路边的指示牌,上面用大字写着“匀速行驶,请勿下车”。
园方升级安全措施,事前签订责任协议
南都记者了解到,发生此次事件的北京野生动物园,其内部分为自驾游览区、步行游览区、猛兽体验区三大动物游览区,其中2015年开放的自驾游览区可提供自驾车游览和小火车游览,进入猛兽体验区须乘坐园区观光车。无论自驾区还是猛兽区,均明确禁止下车。
事实上,明文禁止游客下车已经成为国内野生动物园区的“标配”。如上海野生动物园规定,游客“不得在车入区内擅自超车、下车、开窗或中途停车”;广州长隆野生动物世界在游览须知中写道:“自驾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禁止货车、敞篷车、拖拉机、特种车、玻璃升降器有故障或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入。进入乘车区时,请管好车窗、门,时速限制在5-15公里。”
2016年致1死1伤的“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中,被老虎袭击的游客入园时也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其中包括如下内容:“园内散放动物均属野生动物,具相当野性”;“入园区必须关、锁好车门、窗,禁投食物,严禁下车”……悲剧发生后,由北京延庆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多部门组成的“7·23东北虎伤人事件”调查组于当年8月24日公布了调查报告,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随后动物园恢复营业,但东北虎园不允许游览,猛兽区自驾游暂停。被袭击致死的周某家人,后来将园区运营方告上法庭,最初下车的女子赵某称,她们一家入园游览时,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那份责任协议,“我们不知道那是一个生死状。”
关于游客在动物园内被动物袭击的责任认定,南都记者了解到,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此,在野生动物的管理中,园区也应当自证尽到了管理职责。
事实上,近年来国内的野生动物园也在完善、升级安全管理措施。南都记者检索发现,在2015年男童被白虎咬断手之后,雅安碧峰峡景区五豹园将事发园区的通风防护网加密;2016年“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后,事发的东北虎园曾停业整改,重新开放时增设了电网和“严禁下车”的警示牌。
此次事发的北京野生动物园,除了加大巡视检查力度,也直接用宽大的壕沟将猛兽与游客进行物理隔离。园方曾公开介绍,该园区设置的壕沟(隔离沟)深度超过10米,与游客最接近处至少8米远,壕沟外围还装有电网,可在紧急情况下防止猛兽伤人。当56岁的江某“跑过防护坡、跳入隔离沟”,还试图“从隔离沟底爬向展区内侧”时,仍触发了展区内的其余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其中一道隐蔽式装置起到了关键的防护作用,使闯入者与动物之间始终没有发生实质性接触。
或许值得欣慰的是,江某擅闯虎园事件被曝光后,网友再次密切关注野生动物园内的安全管理问题。在此次事件的通报中,北京野生动物园还特别感谢了事发时驾车经过白虎展区的其他游客,称:“正是因为你们积极配合展区工作人员的指挥、疏导,为我们的施救工作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空间,让我们共同拯救了一个人的生命。”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返回搜狐,查看